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東營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1、符合規定的住院費用;
2、門診規定病種治療費用;
3、普通門診的醫療費用;
4、醫保規定的乙類藥品、支付部分費用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
東營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農村合作醫療大病醫療報銷
一、合規醫療費用范圍
居民大病保險保障范圍與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除納入單獨補償范圍的大病特藥外,均統一執行國家和省現行有效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范圍,乙類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個人自付部分不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
二、補償標準
起付標準為1.6萬元,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6萬元以下的部分不給予補償;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1.6萬元以上(含1.6萬元)、1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50%補償;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2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0%的補償;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3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70%的補償;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部分給予75%補償。一個醫療年度內,居民大病保險每人最高支付限額40萬元。
門診(含急診)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人員門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設立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一個醫療年度內起付標準為1500元,起付標準以下的費用由個人賬戶支付或個人自付。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的費用,在三級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職工負擔25%,退休人員負擔20%,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負擔15%;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個人負擔比例分別比三級醫療機構降低5個百分點。一個醫療年度內,統籌基金支付門診費用最高限額為4500元。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費用通過大額醫療費補助資金和補充醫療保險資金解決。
門診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人員在門診進行尿毒癥透析。惡性腫瘤放化療及相關治療。器官移植后抗排異治療及精神病人(以下簡稱門診大。┌l生的費用,每個醫療年度按一次住院管理和結算,且不設起付標準。
住院(含急診觀察室)醫療保險待遇
一個醫療年度內,參保人員首次住院,三級醫療機構為1000元,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為4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標準減半,自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設立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以下的費用由個人賬戶支付或個人自付。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的住院醫療費用,三級醫療機構職工負擔15%,退休人員負擔10%,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負擔5%;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職工負擔10%,退休人員負擔5%,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負擔2%。一個醫療年度內,統籌基金支付住院費用目前最高限額為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