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棗莊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統一執行國家和省現行有效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范圍,乙類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個人首先自付部分不納入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
棗莊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居民
大病保險
對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30萬元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提高至70%;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部分,支付比例提高至75%;一個醫療年度內,居民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提高至40萬元。
在一個年度內,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的最高限額為15萬元。在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支付范圍的普通門診費用,按50%的比例支付。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的一般診療費按80%比例支付。門診不設起付線,每人每年最高支付200元,超支不補,結余不結轉。
參保人員因意外傷害發生的無責任人的門診急診醫療費用,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調查核實后,符合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300元)以上部分據實支付,最高支付600元。
參保人員未享受生育保險補助且符合人口計生政策規定的生育費用,納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實行定額補助。男女雙方均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順產補助800元,剖宮產補助1500元;單方參保的,補助標準減半。補助費用原則由女方參保地經辦機構統一支付。
棗莊醫療保險
職工
轉診轉院職工醫療保險住院起付線標準為自然年度內第一次800元,第二次以后400元,醫保統籌范圍內支付比例為在職職工70%,退休職工75%,大額救助支付比例為90%;居民醫療保險住院起付線標準為自然年度內第一次700元,第二次以后300元,醫保統籌范圍內支付比例為45% 。
未辦理轉診轉院審批備案、急危重人員住院逾期不告知或經查不屬急、危病人的住院費用,統一按照其他赴外地政策執行,在外地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報銷標準統一按照市內三級醫院住院報銷標準執行。職工醫療保險個人首先自付比例40%,其余按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執行,居民醫療保險按規定報銷比例(含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的60%給予報銷。
具有轉診轉院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在為參保人員辦理轉診轉院手續時要嚴格依據病情,根據政策,不得推諉病人,有效控制轉診率。統籌地區外轉診轉院二級醫院轉診率控制在3%以內,三級醫院轉診率控制在5%以內。分級診療、轉診轉院情況將納入年度考核范圍,各經辦機構應加強對定點醫院的日常監督檢查,確保分級診療、轉診轉院制度順暢運行。
異地安置職工醫療保險住院三級醫院起付線標準為自然年度內第一次800元,第二次以后400元,醫保統籌范圍內支付比例為在職職工80%,退休職工85%,大額救助支付比例為90%; 二級及以下醫院起付線標準為自然年度內第一次600元,第二次以后300元,醫保統籌范圍內支付比例為在職職工85%,退休職工90%,大額救助支付比例為90%;居民醫療保險住院三級醫院起付線標準為自然年度內第一次500元,第二次以后200元,醫保統籌范圍內支付比例為55%;二級及以下醫院起付線標準為自然年度內第一次400元,第二次以后150元,醫保統籌范圍內支付比例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