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養老金大家心里都會有很多的疑問,大部分的人會問一個問題,就是退休前死亡養老金能不能領取?又該怎樣領取呢?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
近期,宜陽縣的黃先生來電反映,他朋友所在的工廠破產后,一直自己繳納養老保險金。今年年中,他朋友不幸去世,終年57歲,不到法定退休年齡。黃先生想幫朋友的家人問問,朋友之前繳納的養老保險金應如何處理,能否領取?
就黃先生咨詢的問題,我們的工作人員先后走訪了市社保局和宜陽縣社保中心。
社保部門工作人員介紹,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對于在職期間因故死亡的單位職工,其養老保險金只退還個人賬戶全部儲蓄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包括所有本息,個人繳費部分按照全部儲蓄額的8%計算。
像黃先生朋友這樣,企業破產后自己仍繼續繳納養老保險金的,如果出現未到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死亡的情況,同樣也只全額退還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
退還的養老保險金該怎樣領取?社保部門表示,死者家屬應先到所屬轄區的縣級社保中心申報登記科領取洛陽市社會保險中斷繳費申報表,然后持該申報表到死者生前單位蓋章。如果是破產企業,則應去縣級工業企業管理機關查詢該企業的留守部門。蓋完章后,家屬持該申報表和死者的身份證、火化證明、戶口注銷證明的原件或復印件,到縣社保中心申報大廳辦理相關養老保險金提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