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產假亦稱護理假,一般是指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F行勞動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并未對陪產假進行明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25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陪產假每個省份的天數可能不太一樣,下面為你介紹關于湖北陪產假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湖北新計生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并給予其配偶15天護理假;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陪產假包括法定節假日嗎
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目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并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于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如果你的狀況特殊,比如生活困難,妻子實在無人照顧,或醫院方面有相關的要求,可向單位申請困難補助或照顧。這個陪產假包括雙休日,但并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我省草案明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刪除了關于對晚育的獎勵假期的規定,建立對符合政策生育的產婦獎勵產假制度,參照《條例》中有關公民晚婚晚育假期獎勵的規定,草案制定對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婦,延長生育假期,并明確相關福利待遇,引導群眾按政策生育。
此前,一些省份在落實“全面二孩”政策中,取消了晚婚假。
但湖北省擬保留對晚婚增加15天假期的獎勵。草案規定,晚婚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
此外,雖然取消了晚育假,不過湖北擬增加對符合政策生育的產假獎勵,與此前的30天晚育假相當。草案規定:對符合政策生育的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并給予其配偶10天護理假;榧、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再婚夫妻符合條件可生三孩草案刪除了之前關于晚育的規定,明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針對“三孩”,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授權規定,結合湖北省實際,草案明確了可再生育的三種情況:
夫妻雙方的兩個子女中有殘疾的,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一個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再婚夫妻婚前有兩個子女或婚前合法生育多個子女的。
草案還明確,夫妻申請再生育子女時,合法收養的子女不參與子女數的計算。
對于社會撫養費,草案規定,不符合生育條件的,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違法生育處理,并征收社會撫養費。重婚生育、有配偶與他人生育的,對重婚者、有配偶者,征收2倍社會撫養費。
再生育審批權限下放到街道辦
草案規定,將再生育審批權限由縣級衛生計生部門下放至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將病殘兒鑒定權限由市州鑒定組織鑒定下放至縣級鑒定組織進行鑒定。
針對省際間生育政策不一致的情況,草案規定,夫妻雙方均非我省戶籍,現居住地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申請再生育向夫妻戶籍所在地提出。
草案還規定,育齡婦女外出務工、經商可根據需要資源申請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同時取消流出育齡人員到達流入地后交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制度,改為信息登記。
獨生子女獎勵政策如何銜接?
“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草案明確了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銜接制度。
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草案明確: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繼續按規定享受優待;
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生育的,應當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享受獨生子女服務獎勵優惠待遇;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三級以上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特別扶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