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低保申請條件
1.持有柳州市常住(農村)戶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市區或者所在縣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均可申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濟。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
1.具有法定贍養和撫(扶)養關系的人員,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共他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或扶養義務關系的直系親屬。家庭成員在大中專院校就讀,戶口已轉出但仍由其家庭供養的,按同一戶口家庭成員計算。
2.家庭成員中分別持有農村、城鎮居民戶口的,只保障農村居民成員,城鎮居民成員可按規定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城鎮低保申請條件
1.凡持有柳州市常住(城市)戶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市區或者所在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均可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濟。包括:
2.城鎮“三無對象”。包括:城鎮孤老;城鎮孤兒(16周歲以下城市孤兒:在校生可放寬到18周歲);16周歲以上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父母已過世的弱智、肢殘、精神病患者。
3.因其它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
城鎮
城鎮低保申請材料
1.申請書
2.居民戶口簿、家庭成員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包括單位出具的工資證明、領取養老金的證件或有關憑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證件或失業保險機構出具的證明等
4.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的應提供殘疾證,有失業人員的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患重大疾病的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近期(半年)證明或病歷
5.在校生提供在校證明
6.離異家庭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離婚證件,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7.獨生子女家庭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8.其它相關材料
注:申請時應當聲明愿意接受管理部門對其家庭的入戶調查
農村低保申請材料
1.申請書
2.居民戶口簿、家庭成員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家庭收入情況的有關憑據(出售農副產品所得票據等)
4.家庭成員中有殘疾的提供殘疾證,患重大疾病的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疾病證明或病歷
5.年齡超過18周歲的在校學生出具所在學校證明
6.離異家庭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離婚證明
7.與審批事項相關的其他證明
注:申請時應當聲明愿意接受管理部門對其家庭的入戶調查
達州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07廣安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10宜賓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57南充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