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當地常住戶口;
2、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丹東市低保標準;
3、家庭財產狀況符合丹東市人民政府規定條件。
1、申請書;
2、家庭成員戶口簿;
3、下崗失業人員證明及有無生活費或失業救濟金;
4、學生的在校就讀證明;
5、有無勞動能力證明(近期二級以上醫院或專科醫院診斷書、近三年內二級以上醫院住院病歷、殘疾證);
6、收入證明
7、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證明憑證;
8、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
9、有贍養關系的申請人,應提供子女所在街道(鄉鎮)或單位出具的證明(證明子女家庭人口情況和月收入情況),子女結婚的應提供結婚證;
10、房產信息查詢單(需丹東市房地產檔案館出具);
11、社保信息需丹東市社保局出具。
12、填寫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和財產申報承諾書和授權委托書。
經過民主評議、區民政局、鎮(街)、社區3次入戶核查、3次公示及媒體公示,從申請到審批結束需30個工作日,符合低保條件的在次月25日為其家庭發放低保金存折和低保證。
達州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07廣安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10宜賓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57南充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