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2018年新政策對征地拆遷有了新調整,到底是什么樣的調整呢?給大家進行了一個整理以供參考,首先我們先來看一個法條規定:
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制訂并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區片綜合地價應當考慮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區位、供求關系,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綜合評估確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適時調整區片綜合地價標準。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土地的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那具體到底有什么樣的征地拆遷補償變化呢?
具體有以下四個方面的改變:
一、改變補償規則,實現雙向補償
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于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房屋所有權屬于農民個人,因此在之前的拆遷補償實際中,往往大多數只有農村房屋的拆遷補償。
不過從2018年開始,農民不僅可以領到農村房屋的補償,而且還可以領取宅基地的補償,實行雙向補償制度。
二、擴大補償范圍,提高補償金額
從2018年開始,拆遷補償范圍將不僅限于農村房屋,將主要包括兩方面:
一方面,農民的固定財產:農房以及房屋內的裝修。
另一方面,其他財產:地上附著物補償比如農民的果園菜園,或者水井廁所等。
另外,一般來說,農民在拆遷時可以獲得最低2萬元的拆遷過渡期安置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基地、配套設施、租賃費)等。
三、實現多樣化補償方式,可供農民自由選擇。
農村房屋拆遷的補償方式有3種:
一種是貨幣補償,即根據農民被損失利益的總價值折合成人民幣進行補償。
第二種是等價置換,即農民可以在政府規劃區域內本著多退少補的原則選購商品房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最后一種便是將兩種補償方式可結合使用。農民朋友可以自由選擇其中一種!
除此之外,
國家在新的農房拆遷補償項目中
增加了兩個小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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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補償
社會保障補償
宅基地補償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費、地上附屬物以及青苗補助費。
對于被征地拆遷的農民,將會被納入到養老保障體系中,保障失地或者征地拆遷農民的未來養老問題。
四、更改原有的計算方法
拆遷補償金額=宅基地面積拆遷補償單價+農民固定財產(房屋)估價+安置費+農村其他財產補助(附著物+其他建筑物)
被拆遷的補償范圍:包括農民的房屋、房屋的裝修、以及院內附著物,如農民自家種的果樹、蔬菜等;還有廁所、水井等建筑。其次就是安置費用。
強令禁止三種拆遷行為
農村農民在實際拆遷的過程中,不免會遇到一些不公正的拆遷待遇,因此,為了能夠更好地保障農民的利益,國家做出明確指示,以下三種拆遷行為強令禁止:
強拆暴拆行為;
先拆后補行為;
拆遷無公示行為。
4種無證房屋也可獲得全額拆遷補償
為了彌補農村拆遷賠償中的不合情理的地方,體現出人性化拆遷,從2018年起,以下4種無證的房屋也可以獲得全額的拆遷賠償款了。
1、上個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的房屋
上個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由于特殊的歷史背景的原因,雖然很多房屋都沒有證件,但是這些房屋也是合法的,拆遷戶可以獲得全額的拆遷補償款。
2、房屋依法修建,享受法律的保護
在房屋進行建造時,房子符合當地建房政策和相關規定,這樣才可以獲得賠付。
3、代代流傳下來的祖宅
老房子、祖上留下來的房屋,只要能夠證明是屬于自己家庭的產業,拆遷時也是可以獲得相應的拆遷補償款的。
4、城鎮化規劃的區域范圍
由于農村城鎮化速度的加快,一些地方被規劃進行重新修建,這樣的情況是可以獲得賠付。
房屋對于居住者來說就像是土地對農民,那就是命根子,拆遷補償的問題事關被拆遷人的切身利益,為了能真正保障農民的權益,2018年土地補償政策有望實施新規定,也就是在原有的基礎上加以完善,新增人性化政策,對此,創為律師提醒大家要積極了解、早做準備、主動維權,以免被忽悠了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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