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辦公共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農業部等四部委《關于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的意見》精神,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范化管理和服務試點方案》的總體要求,為引導農村土地規范有序流轉,進一步做好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工作,完善土地流轉機制,推動現代農業發展和促進農民增收,結合重慶實際,現制定試點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
以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為前提,以保障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權益為根本,以市場化改革為方向,以規范流轉交易行為和完善服務功能為重點,建立健全區縣、鄉鎮、村三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交易平臺,完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服務體系,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經營主體集中,扶持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激發農業經營體制的內部活力和現代農業建設的持久動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推動現代農業發展,促進農民收入增長。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依法依規。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嚴格執行土地承包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農戶主體地位,切實保障土地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健全市場機構,完善工作流程,暢通流轉信息,探索土地流轉價格形成的市場機制,構建公平公正、便利高效的土地流轉市場服務體系。
3.堅持規范管理。建立健全流轉管理制度,規范流轉市場行為,實施土地流轉動態監測,加強土地流轉的有效監管,形成高效的農村土地流轉監管體系。
4.堅持探索創新。著眼統籌城鄉改革和建設現代農業的新要求,堅持問題為導向,以解決問題為重點,積極探索創新土地流轉的制度體制機制,切實防范土地流轉風險。
5.堅持實事求是。以滿足農村土地流轉需求為目的,堅持因地制宜、合理規劃、突出重點,穩步推進流轉規范化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
二、主要內容
(一)健全完善流轉機構和服務體系
1.進一步完善區縣土地流轉市場;
2.加強鄉鎮土地流轉中心建設;
3.合理布局村土地流轉服務站建設;
4.進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
5.落實和培訓具體工作人員;
6.建立區縣、鄉鎮、村三級信息互通的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網絡平臺。
(二)健全完善流轉管理和服務的相關制度體系
1.制定各級工作人員職責;
2.制定完善流轉程序和交易規則;
3.制定完善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制度;
4.探索建立土地流轉價格形成機制;
5.探索建立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監管措施、農業經營能力審查制度和土地流轉風險防范機制;
6.探索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土地經營權在土地流轉中的相互權利關系和具體實現形式。
7.探索制定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具體標準和引導土地流轉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適度規模經營主體集中的鼓勵辦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試點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范化管理和服務試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和使命感。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明確組織機構負責統籌實施,以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和任務,建立權責明晰、協調一致的領導機制和工作制度,堅持依法辦事,崇尚節儉,高標準完成好各項試點任務。
(二)制定試點方案。各試點單位,要根據中央、國務院和相關部委的精神和市里的試點方案內容和要求,制定好本區縣的試點工作方案,方案應包括:工作目標任務、試點具體內容、進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各試點單位,原則上要在一年之內完成試點的主體任務(屬于探索的內容,完成時間可適度延長),但要積極主動去做,努力為后續的試點工作提供有益的經驗。
(三)依法穩妥推進。各試點單位,要深刻領會中央關于引導農村土地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重要精神,準確把握法律法規和政策界限,積極穩妥開展試點。
(四)及時報送情況。試點工作啟動后,各試點單位每半年書面報送一次情況,出現重要情況、重大問題應及時研究調處并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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