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港澳通行證辦理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出入境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國家工作人員同意出境的證明等。港澳通行證和護照是可以同時辦理的,按照法定辦理程序辦理即可。以下是南平具體辦理地點及材料,僅供參考。
辦理地點:福建省南平市建陽區南林核心區商務樓4號樓東門
1、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提交本人戶口簿,本人《出生醫學證明》或者監護關系公正書,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提交上述規定的相應材料外,陪同人還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監護人的委托書。
2、在出入境部門采集出入境證件電子照,提交填寫完整并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自助填表機打印的申請表已印有照片的無需再貼)。申請被盜、遺失補發,須在申請表內填寫注明。
3、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外省居民還應提供居住證。
4、如果申請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入境的,須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5、如系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主管權限審批出具的《關于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原件。
6、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申請護照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等)及復印件,還應提交部隊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證明。
辦理港澳通行證需要以下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1份,申請人近期正面藍底光面彩色照片1張,并提交照片回執;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F役軍人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后,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提出申請;
4、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以及一方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5、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港澳通行證申請條件如下:
1、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學或者就業的親屬;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子女可隨同申請;
2、企業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澳門從事商務活動的或者駕駛專用交通工具往返廣東省與香港或者澳門。
達州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07廣安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10宜賓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57南充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在
時間:2024-02-26 0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