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四中全會精神做知法守法財政人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法治體系,建設。中央全會以“依法治國”為主題,這在中國共產黨93年的歷史上是首次,標志著我國法治建設進入了新階段。
全會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財政部門作為政府的重要職能部門,要把深入學習和貫徹四中全會精神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把加強法制宣傳教育與完善財政法規制度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切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財。
一、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
要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契機,把加強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與各項財政改革和發展任務緊密結合起來,開展形式多樣、點多面廣、影響廣泛的財政普法宣傳活動,著力營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良好氛圍。
建立健全財政干部職工學法制度,重視培養財政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意識和能力。充分發揮局黨組中心組學法示范引領作用,鼓勵財政干部學法、知法,全面掌握履行工作職責所必備的財經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規范行使財政行政權力。要牢固樹立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法治理念,辦事決策依法依規,改革發展用法用規,解決問題靠法靠規,堅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財政工作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
二、立法先行,完善財政法規制度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這為財政部門加強法治建設,指明了方向。作為財政部門,要通過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設計,使財政行為在法律規范內正常運轉,做到主體合法、范圍合法、內容合法、程序合法和形式合法。
為此,要不斷加強財政立法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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