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維護穩定
同志們:
昨天聽了省委黨校教授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解讀,借這次務虛會,我也談談自己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理解及其在乳源實踐的一些想法。
當前,我國正處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利益關系更加復雜,各種矛盾日益凸顯,改革發展穩定任務十分艱巨。這種情況下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縣工作,我們必須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一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
當前,改革已經步入深水區。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社會轉型、機制轉軌、利益調整,一些深層次矛盾、問題也日益突顯。比如,我們在機構改革中合并了一批單位,一批單位職能、人員面臨調整,如何確保單位職能有序移交,確保人員雖變而思想不亂,新設機構如何順利運轉;又如,我們在推進社會、文化改革時,改革內容與我們社會發展的實際和人民群眾的需要符不符合、措施能不能順利實施、改革能否成功,這些都需要我們高度重視。要確保改革全面推進,我們就必須把法治思維和改革精神有機結合起來,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更加重視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在法治基礎上聚焦改革共識,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風險,使各項改革舉措做到于法有據。比如,有些縣領導到部門處理問題或研究項目時,一個領導一個意見,沒有遵循決策機制,導致部門領導無所適從,不知如何推進工作,這就要求我們在決策中要遵循依法決策機制,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法定程序,凝聚共識,避免造成部門在領導的不同意見下無法推進工作。又如,我們當前正在全力推進的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就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實踐。在這個過程中,就要求我們領導干部要用法治思維替代“父母官思維”、“管控式思維”、特權思想,積極配合簡化審批事項、優化審批流程,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和并聯審批制度規定推進審批事項進駐辦事大廳,依法行使權力。同時,要健全完善行政許可集中辦理、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等規章制度,嚴格按章辦事、按程序辦事,確保辦事大廳有序高效運作。
二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
現在是加快發展的攻堅期。在發展中,我們也遇到了很多瓶頸問題,比如重點項目建設面臨征地拆遷難、審批辦證難,導致項目建設進展緩慢,遲遲無法建成投產;一些部門領導在工作中不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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