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是平衡國家和社會、個人之間沖突的最佳選擇。法治以及現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反映了社會的現實需求。全面建設法治中國,國家(包括政府及其機構)和社會結構甚至個人便不可避免地成為改造的對象。當國家本身成為改革的對象,而社會力量和法治水平尚不足以實現這一任務時,只能寄希望于公正司法。它本身也是一項復雜的事業,不僅涉及原則和制度,而且涉及認知方式和生活經驗。要使社會矛盾和沖突不至激化,要把改革帶來的社會震蕩減至最低限度,只能依靠法律機制,依靠司法這樣一種有效的制度安排,從而實現國家、社會與個人之間的適度平衡,即在國家和社會、個人之間建立起權責利明確界分的有機結合。在此情形下,如何通過司法保障個利、如何限制和規范行政權力的不當行使,比對政府提出積極有為的要求更來得急迫和重要。
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防線。人們對通過運用規則來建構社會秩序的要求,對法律本身的正義和通過司法實現正義的期待,不但是司法制度得以建立和實施的基礎,也是今天推行和實現法治不可或缺的資源。公平正義是人類的永恒追求,是的內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價值追求和價值取向。強調當代法治所欲保護和促進的諸多基本價值,對于一個正致力于建立法治的社會來說,無疑是非常有意義的。但是,中國今天面臨的最緊迫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與其說是重修憲法和法律,寫進去更多更好的條款,不如說是通過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和創造一種可能的社會環境,使業已載入憲法和法律的那些基本價值、原則逐步得到實現。后一種任務,正是司法體制改革和公正司法的核心使命
預備黨員轉正決議范
時間:2024-04-23 08:0:39預備黨員轉正決議四篇
時間:2024-04-23 08:0:39最新預備黨員轉正支部會議
時間:2024-04-23 08:0:57黨支部通過預備黨員轉正決
時間:2024-04-23 0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