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法治和民主總是聯為一體的,就如專制與人治不可分割一樣。我們實行依法治國,是為了發展,保障人民民主,更好地實現"民治"。依法治國,即是變人治為法治,必須重在管權、重在治官。實行依法治國,關鍵在于執政黨建設。黨的領導是不能動搖的,但黨要善于領導,黨的執政方式要適時轉變。黨的執政方式的轉變過程,即是由人治向法治轉變的過程。
自從中央提出依法治國方略以來,得到了各級黨政機關和廣大民眾的熱烈擁護和支持。有關依法治國的宣傳報道和理論研討日見增多,各級、各方面領導者也紛紛發表講話,有的地方還做出了依法治省或治市的決定。這當然是很好的事。說明我們國家在黨的領導下正在堅定不移地走向法治,說明依法治國符合時代進步潮流,深得民心,不可逆轉。在當前宣傳和實施依法治國方略過程中,有一些重要問題還須進一步加強學習和研究,以不斷提高我們、特別是各級領導者的認識,把這項關系到黨、國家和人民命運的事情做得好些、更好些。
一、依法治國與發展民主
我們一些地方領導同志在談到依法治省、治市、治縣的時候,很少涉及民主,很少研究在本地區如何發展和擴大民主,他們感興趣的往往是"治事"本身,而不太關心或不太明確由誰來治事這一根本問題。應該說,這是依法治國問題上的一個認識誤區,應引起重視并加以糾正。
依法治國淵于近代以來的法治思想。從歷史上看,法治的基本思想是天賦人權和人民主權以及一系列與此相聯系、相融通的自由、民主理念和原則。近代以來的法治均以民主為基礎和基本價值內涵。這是同以往任何形式的法制的根本區別。完全可以這樣說,沒有民主思想以及一系列貫徹民主的制度和原則,就根本談不上什么法治。
法治與民主總是聯為一體的,就如專制與人治不可分割一樣。資產階級最早將民主與法治聯結在一起,他們以民主為旗幟,以法治為武器,反對封建主義的專制與人治。資產階級思想家認為,實行法治的國家,即是民主之國;真正的民主國家,都是實行法治的。盧梭說過:"凡是實行法治的國家--無論它的行政形式如何--我就稱之為共和國;一切合法的政府都是共和制的。"(P51)資產階級以他們的民主理論和法治思想為指導,走上了一條體現文明與進步的依法治國道路。伴隨著資本主義的法治進程,以議會制度、選舉制度、政黨制度為主要內容的民主制度,以及與此相適應的一整套民主機制,日益建立和完善起來,從而為資產階級的依法治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雖然資本主義國家的依法治國受其階級局限性的影響,不可能實現真正的、全面的法治,但在資本主義范圍內已達到了相當完善的程度。
我國是人民民主的,是人民群眾真正能夠當家作主的國家。我們現在倡導法治,實行依法治國,為的是什么?為的是發展,保障人民民主,更好地實現"民治",即由廣大人民群眾真正當家作主,治理國家和社會。這是我們實行依法治國的根本出發點和著眼點。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講的十分明確:"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的制度化、法律化"。
人民當家作主不是漂亮的口號,也不能停留在一般的邏輯論證上,它必須付諸民主實踐,并依靠相應的法律制度提供切實保證。我國五十年的實踐證明,實現人民民主,靠人治沒有希望,只有搞法治才有光明前途。應當承認,在過去的幾十年里,人民群眾在理論原則上被賦予國家主人的最高民主權力,而實際上管理國家和社會的權力過分集中于少數領導者個人,以致在人民當家作主與人民實際感受到的民主之間有著較大的距離,形成強烈的反差。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們長期忽視民主法制建設,沒有適時提出和實行依法治國方略。改變民主的理論原則與實際情況相脫節的矛盾,使廣大人民群眾真正享有并切實感受到主人翁的民主權利,是我國政治建設中必須解決好的一個根本問題。解決這一問題,只有靠法治,實行依法治國。
法治離不開民主,依法治國要依靠完善的民主制度。我國在走向法治,實行依法治國的過程中,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之一,是健全和完善各項民主制度。因為發展,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黨的十五大把"健全民主制度"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政治體制改革的首要任務。健全民主制度,要從兩個不同而又相互關聯的層面上同時展開,即既要堅持和完善各項基本政治制度,又要不斷發展和擴大基層民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等,是我國最重要的基本政治制度。堅持和完善這些基本政治制度,決定著我們國家的性質和發展方向,是實行依法治國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證。在基本政治制度方面,當前最需要加強一些具體制度以及運作機制、操作程序等方面的建設,保證這些基本政治制度得到切實有效的貫徹,充分發揮它們應有的作用。在堅持和完善基本政治制度的同時,要大力擴大和推進基層民主,保證人民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這是最廣泛的實踐,是實行依法治國的極為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人民群眾是最講實際的,當他們真正能夠依法享有各種權利和自由,他們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的時候,依法治國才具有實際意義,并由此獲得最廣泛、最強大的動力而能不斷向前發展。
的進步性及其生命力,就在于它始終是以為基礎,以實現人民民主為目標,以不斷推進的制度化、法律化為根本內容。我們實行依法治國,所依之法,只能是民主之法,人民之法;所治之國,也只能是民主之國,人民當家作主之國。判斷是真的依法治國還是假的依法治國,衡量依法治國達到什么程度,主要是看的發展狀況。因此,作為依法治國的領導者和推進者的各級黨政機關及其領導人,要牢固確立民主與法治相統一的思想觀念,要堅定不移地把發展和保障人民民主作為依法治國的目標和內容,在實行依法治國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都要抓住發展和保障人民民主這個根本。惟有這樣,我們才能朝著依法治國的正確道路大踏步向前邁進。
二、依法治國與依法治官
有人說,依法治國,既要治官,又要治民,兩者同等重要。此說似乎很全面,但嚴格講是不確切的。不錯,作為社會成員的官與民,既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同時也是依法管理的對象。全體公民,包括做官的和普通百姓,都應該遵守國家法律,都必須用法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誰違法了都得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從這個意義上講治官、治民的話,那么這兩者是完全統一的,統一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當然也不存在哪個重要哪個次要的問題。我們強調依法治國要重在治官,是從官員在國家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而言的。明確這一點,強調依法治官的重要性,對推進依法治國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實際上,治民是相對于民治而言的。對于資產階級來說,實行依法治國,本質上是為了治民。雖然他們也講民主,也說民治,但實質上是為了更好、更有效地治民,以維護和鞏固其統治地位。是人民的國家,實行依法治國的本質內容不該是治民,而應是民治。我們實行依法治國的根本出發點,決不是借助國家法律去治理人民,而是讓人民依法當家作主、治理國家與社會。民治與治民,兩字顛倒,體現了兩種根本不同的治國思想和治國目標。我們所要選擇的,只能是前者,而不可是后者。
預備黨員轉正決議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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