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泉州市教育局出臺今年秋季中心市區小學及幼兒園的招生工作意見。
今年秋季小學、幼兒園招生堅持《義務教育法》“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堅持歷年招生好做法“三統一”“五公開”。泉州對中心市區(指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小學、幼兒園招生統一規范,對招生時間、招生對象、招生辦法等作出明確規定;充分挖潛擴容,最大限度地提供學位,確保適齡幼兒、兒童按時入園和入學,同時嚴禁超大規模招生,不出現大班額;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借讀費”“捐資助學費”“贊助費”等。
和去年相比,招生方案的變化體現在三個方面:
中心市區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由原來的鯉城區、豐澤區兩個區,擴大為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三個區。
對戶籍在鯉城、豐澤、洛江、泉港、臺商投資區的暫住在中心市區的,屬于人戶分離(人在戶不在)不屬于流動人口,無法申領居住證的適齡兒童的入學作出規定。這部分人入學,需提供符合“合法穩定住所”條件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截止到2017年9月1日前)及社區證明等。同時預告從秋季開始必須提供公安部門辦理的實有人口登記證明。
進一步明確規定民辦小學應立足服務本區域,優先招收本區域適齡兒童,自覺規范招生行為,堅持免試入學的原則,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不得進行不實宣傳。民辦學校招生方式應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嚴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招生計劃控制班生額,不得超計劃招生。
據了解,泉州中心市區小學統一按以下程序和時間招生:6月20日各小學向社會發出招生通告;7月7日-7月9日,各小學接受服務片區內戶籍適齡兒童報名登記;7月13日-7月15日,各小學匯總片區內適齡兒童登記情況并進行資格審核;8月1日前,各小學公布服務片區內戶籍適齡兒童資格審核與錄取結果并及時分發錄取通知書。
對于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7月9日-7月11日,相關小學接受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申請入學登記;7月13日-7月15日,相關小學匯總申請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登記情況并進行資格審核;8月1日前:相關小學公布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資格審核與錄取結果并及時分發錄取通知書。
泉州市區公辦性質幼兒園統一按以下程序和時間招生:6月20日各幼兒園向社會發出招生通告。7月7日-7月9日,各公辦性質幼兒園接受服務片區內適齡兒童報名登記。7月11日-7月13日:各公辦性質幼兒園匯總片區內適齡幼兒登記情況并進行資格審核。8月1日前,各公辦性質幼兒園公布服務片區內適齡兒童資格審核結果并分發錄取通知書。
民辦幼兒園采取自主招生的辦法,但應優先招收居住在幼兒園周邊的適齡幼兒,招生結果于8月25日前送區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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