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市直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出臺
5所市直小學招1816名新生入學
泉州市實小招生片區擴大7月3日起公辦小學和公辦園接受新生登記
昨日,市教育局出臺秋季市直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今年的招生計劃基本保持穩定,主要變化是泉州市實驗小學招生服務范圍適當擴大,具體擴大范圍:①縣后街單號41-91號,雙號72-92號;②米倉巷1-11號(含米倉小區)。
□本報記者陳玉珍曾聰虹
招生程序和時間
6月20日(星期一)各小學、幼兒園向社會發出招生通告;
7月3日(星期日)進行新生登記,新生登記后學校組織有關人員調查核實;
7月13日前完成符合條件的招生對象的招生;
7月15日公布區內符合條件的招生對象,同時報送市教育局備案;
7月18日將申請派位名單報送市教育局;
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統一進行電腦派位;
8月1日分發錄取通知書,招生工作結束。
片區內房產每三年解決一個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截至今年3月1日
5所市直小學招收年滿6周歲(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入學,共計劃招生1816人。其中晉光小學分為南俊校區和東海校區招生。泉州市第三實驗小學招生方案另定。
6所市直公辦幼兒園招收年滿3周歲(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幼兒入園,共計劃招生760人。
各市直公辦小學、幼兒園將從7月3日開始進行新生登記。招生對象為:一是戶籍和實際居。ㄗ》坑挟a權證)均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的適齡兒童,包括戶籍隨在學校服務區域內居住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實際共同居住的適齡兒童。一年級招收的學生戶籍遷入截止時間為當年的3月1日。服務區范圍內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則上每三年只能解決一個適齡兒童入學(須提供戶籍、住房產權等證明材料,幼兒園還須提供獨生子女證)。
二是招收符合規定的福建省、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子女。包括福建省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海西產業人才高地領軍人才、福建省優秀人才的子女;泉州市引進的民營企業第一、二類別高層次人才(如兩院院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等)子女(須填寫《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轉)學申請表》)。
此外,市直小學比公辦園還多招收一類對象,即招收在學校服務區域內實際居住的并且符合“閩教綜〔2009〕16號”文件中規定的五種借讀情況:1.邊防、海島駐守部隊的子女;2.在省內興辦企業的港、澳、臺胞及華僑、外籍人員的適齡子女;3.父母雙方從事地質勘探等流動性較大的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學生;4.父母雙方因工作調動不在學生戶籍地工作,需隨父母居住生活的學生;5.父母離異,撫養一方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或喪失監護能力,確需由其親屬撫養監護的學生(須提供居住和符合借讀條件等證明材料,并填寫《泉州市市直小學一年級借讀申請表》)。
剩余學位7月23日統一電腦派位
如有剩余學位,各小學、幼兒園將根據實際采取電腦派位(或抽簽)等辦法解決部分入學需求,電腦派位(或抽簽)時間統一為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派位后當場公布派位結果。如果未被派中的,則應回原戶籍遷出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服務區學校就讀,或由市教育局協調鯉城區、豐澤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安排解決。
招生意見規定,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和公辦學校不招“擇校生”的原則。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要向社會公開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服務區域范圍、招生辦法和招生結果(即“五公開”),其中“招生計劃、招生服務區域范圍”必須于6月1日前在學校網站公布,其他按招生程序時間進行公布。學校不得通過任何考試方式招生,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借讀費”、“捐資助學費”、“贊助費”等。
各校要嚴格控制好學校班生規模,原則上一年級新生每班班生額45人,小班新生原則上每班班生額控制在30人。不得招收不足入學政策年齡的兒童入學。除特教學校(班)招收殘疾學生入學外,各校都應接受片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入學,特別要做好輕度智障兒童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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