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
(一)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控輟保學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國辦發〔2017〕72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川辦發〔2018〕3號)等法律法規,建立和落實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將控輟保學納入年度目標管理,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防止輟學。
自愿放棄服務區學校而選擇就讀本區(市)縣以外學校的適齡兒童,其實際就讀學校所屬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督促其監護人將學生自愿放棄服務區學校并已在異地入學的《就讀證明》送交服務區學校。如此類已就讀學生要求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就讀證明》或原就讀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根據區域內學位狀況,統籌安排入學。
因身體或其它原因需延緩一年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需由其監護人向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緩入學申請并附相關印證材料,獲批準后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
(二)按照“兩個一致”優先的原則,先安排與法定監護人戶籍地一致、且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根據適齡兒童戶籍地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家庭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適齡兒童。
(三)登記工作結束后,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他各種原因未登記的適齡兒童,由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位余缺統籌安排入學。
(四)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按照《關于印發〈關于做好2018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成教發〔2017〕1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五)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轉發〈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做好制訂消除義務教育階段大班額專項規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教函〔2016〕104號)相關要求,嚴格控制班額。
(六)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五城區保障性住房小區管理與服務的意見》(成辦函〔2016〕106號),五城區戶籍保障性住房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可在其法定監護人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所在地,按規定登記享受義務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戶口簿等有關證明材料,辦理入學手續。
(七)民辦小學于5月11日前將小學一年級招生方案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區域內小學一年級入學方案,并于5月18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同時,要積極協調政府相關部門,針對新舊小區劃片范圍調整等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制訂招生入學工作預案,加強會商協調,暢通溝通、咨詢、投訴渠道,確保入學工作的平穩推進。
其中,對于家長最關注的幾個變化
成都市教育局也做出了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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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8年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解讀
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以下簡稱小一入學)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備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關注,2018年,市教育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并多次征求區(市)縣教育局、學校意見,在不斷修改和完善基礎上形成《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8年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1.關于入學原則
按照“兩個一致”優先的原則,先安排與法定監護人戶籍地一致、且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根據適齡兒童戶籍地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家庭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適齡兒童。
●2. 關于報名登記方式
為進一步規范小一入學工作,推進教育信息化應用,2018年,中心城區(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實行網上報名,在登記點審核確認的方式。其他郊區新城除暫不實行網上報名外,其余流程與中心城區一致。個別條件不允許的家長也可到登記點現場進行網上報名。
●3. 關于入學政策年齡的要求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義務教育實行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四川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7〕113號) “確保秋季新學期開學前年滿六周歲兒童入學。在此基礎上,由各市(州)或縣(市、區)根據當地實際具體明確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日期”等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鑒于成都市圈層內各區(市)縣學校學位及適齡兒童人數差異較大等情況,市教育局仍要求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確保2018年秋季新學期開學前年滿六周歲(201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兒童入學,在此基礎上,根據區域內學校學位情況和適齡兒童數量等,確定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日期,并制定具體入學實施辦法。
●4.關于辦理手續及程序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和信息采集,并按日程安排持戶籍證件及實際居住地相關證明材料(法定監護人實名所屬房產證明、政府公租房協議、政府廉租房協議等),到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審核點進行公辦小學入學報名資料審核。
●5.關于劃片范圍的制定
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區域內學校的劃片工作。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完善各利益相關方參與的劃片和片區調整工作機制,強化劃片工作程序和內容的公開、公平、公正,片區確定后,應保持相對穩定。熱點學校的劃片范圍要根據情況逐步擴大。
對資源配置不夠均衡、問題非常突出的區域,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依據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等因素,并充分尊重已有的劃片方式和辦法,據實際情況,反復調研,認真論證,穩妥慎重地探索多校劃片,確保劃片工作平穩開展。
●6. 關于異地就學的辦理
自愿放棄服務區學校而選擇就讀本區(市)縣以外學校的適齡兒童,其實際就讀學校所屬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督促其監護人將學生自愿放棄服務區學校并已在異地入學的《就讀證明》送交服務區學校。如此類已就讀學生要求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就讀證明》或原就讀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根據區域內學位狀況,統籌安排入學。
●7. 關于緩學的辦理及要求
因身體或其它原因需延緩一年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需由其監護人向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緩入學申請并附相關印證材料,獲批準后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8. 關于小一入學登記后申請入學的辦理
登記工作結束后,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他各種原因未登記的適齡兒童,由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位余缺統籌安排入學。
●9.關于規范招生入學行為
堅持就近入學。區(市)縣100%的公辦小學實現劃片或劃片隨機派位就近入學,原則上每所公辦小學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學方式確定。
堅持免試入學。所有公、民辦小學均不得采用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不得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其他教育機構進行合作,提前選拔、特殊培養學生;不得在起始年級不足額提供學位、中高年級增班以轉學等形式從其他小學選拔學生。
落實同步招生。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文件要求,所有公辦、民辦小學均須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在規定的時間開展招生入學工作,不得提前錄取新生。民辦小學開展報名、登記等招生工作的時間不得早于5月28日。
●10.關于就學責任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要依法送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和落實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將控輟保學納入年度目標管理,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防止輟學。
●11.關于入學信息公開工作
在小學新生入學報名登記工作啟動前,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應將區域入學報名方式及程序、登記公告、學校辦學條件、學校新生入學計劃等向社會公布;報名登記工作結束后,要向社會公布所屬各小學劃片范圍及入學名單。學校也要在校園網上主動公開相關重要信息。
●12.關于監督查處
所有公、民辦小學須嚴格按規定開展招生入學工作,對違規招生的,要限期整改,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予以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列入不誠信名單等,并依法依規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或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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