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杭州市公辦小學招生政策將保持穩定,繼續實施出臺的《杭州市教育局關于公辦中小學招生暫行辦法》規范性文件,戶籍生根據戶籍入學報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杭州市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杭入學管理暫行辦法》(杭政辦函【2008】163號)所規定的在杭借讀條件入學報名。
招生對象及條件
1.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杭州市區集體戶口且居住在本區的適齡兒童;
2.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符合借讀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借讀的條件:
(1)父母雙方于8月31日前在杭已辦理(臨時)居住證且在之后一直按規定辦理,無中斷;
(2)父母雙方或一方于8月31日前已在杭交納社會保險且在之后一直按規定繳納,無中斷;
(3)父母雙方或一方于8月31日前已與在杭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工商部門辦理的在杭營業執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規定辦理,無中斷。
錄取與調配辦法
為充分合理利用現有教育資源,實現區域教育資源的公平、均衡和優質發展,今年將進一步推進戶籍學生與隨遷子女的教育融合,實現公辦學校教育服務區的適齡兒童統一報名,按表別錄取,根據招生具體情況接受調配安排,直至滿招生計劃。
(一)戶籍學生錄取與調配
本地戶籍學生按劃定學區學校報名,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根據表別依次錄取,直至滿招生計劃。無法錄取的符合就學條件的學生,由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調配解決就讀。
(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錄取與調配
符合在杭借讀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劃定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根據積分高低依次錄取,直至滿招生計劃。無法錄取的符合就學條件的學生,由區教育局按積分高低調配到相對就近學校就讀。
說明:1.教育服務區劃分解釋權在拱墅區教育局。
2.非常住戶籍兒童動態教育服務區劃分,根據實際教育資源每年進行調整;常住戶籍兒童教育服務區劃分,會因新建學校、布局調整、招生容量等因素進行適度調整。請勿將教育服務區劃分作為購房依據。
3.教育局招生咨詢電話:88259970、58237977
拱墅區公辦初中直升小學安排表
我國兒童青少年近視率呈下
時間:2024-04-24 01:0:25最高法:依法懲治未成年人
時間:2024-04-24 01:0:53最高法:小學生體育課意外
時間:2024-04-24 01:0:30浙江省寧波市“三個一體化
時間:2024-04-24 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