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身份證;
⑵有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園區居住滿一年的暫住證或居住證;
⑶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憑證,或經工商部門頒發的滿一年有效營業執照);
⑷隨遷子女獨生子女證或其他符合流入地計劃生育政策的有關證明;
⑸兒童預防接種證。
以上第⑵⑶項材料截止時間至5月31日止。
⒋政策照顧學生入學
對以下對象在招生工作中應給予適當照顧:
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和警察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模及對園區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人員的子女等。
⒌殘疾兒童入學
各校要積極做好殘疾兒童入學的調查摸底和宣傳動員工作,依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南京市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意見》,注意尊重家長和孩子的意愿和選擇,妥善安排殘疾兒童到施教區學校隨班就讀或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學習。
㈡民辦學校
南京育英第二外國語學校招生工作遵照《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寧教[2015]18號)文件執行。
四、實施流程
5月26日前,將園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報市教育局備案。
5月30日前,各小學公布招生簡章,社會事業局向園區戶籍適齡兒童發放《南京化學工業園區義務教育階段學位預派通知單》(以下簡稱“學位預派通知單”)。
5月30日~5月31日,適齡兒童隨監護人按以下要求集中報名登記。
⑴園區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需攜帶《學位預派位通知單》、戶口簿、房屋產權證明及預防接種證等有關材料到預派位的學校審核報名。
⑵未取得《學位預派位通知單》的園區戶籍適齡兒童監護人持戶口簿、房屋產權證明及預防接種證等有關材料到社會事業局教育科(化工園區太子山路8號331室)審核,申領《學位預派位通知單》,并到預派位學校審核報名。
6月2日~6月3日,符合相關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監護人持相關材料到區招生辦公室(化工園區旭東路629號)審核登記。
6月10日前,向符合相關條件的外來務工隨遷子女統發放《學位預派位通知單》。
6月11日至12日,符合相關條件的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及其監護人攜帶《學位預派位通知單》及相關入學材料到指定學校進行材料復審和報名確認。
6月14日至15日,具有參加電腦派位意愿的園區戶籍適齡兒童監護人到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