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
③園區戶籍適齡兒童所在家庭的戶籍所在地與房屋產權所在地因故無法統一,且適齡兒童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園區內無其它產權房,應以房屋產權房所在地優先安排施教區學校。根據所在家庭的產權證辦理時間先后依次安排。該施教區學校學位不足未能安排的,由社會事業局統籌安排其它學校就讀。
④園區戶籍適齡兒童家庭新購房且實際居住,因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戶籍無法遷入的,且適齡兒童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園區內無其它產權房,能出具相關購房和實際居住的證明材料,應以新購房所在地優先安排施教區學校。根據所在家庭的購房合同時間先后依次安排。該施教區學校學位不足未能安排的,由社會事業局統籌安排其它學校就讀。
⑤園區戶籍適齡兒童自出生起即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一方戶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雙方在本市范圍內均未購買或未分配產權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常住且戶籍從未遷移過的,則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產權房所在地優先安排施教區學校。該施教區學校學位不足未能安排的,由社會事業局統籌安排其它學校就讀。
⑥適齡兒童家庭通過購置園區二手房取得施教區學位,入學當年該二手房原戶籍家庭須無適齡兒童在該施教區學校就讀。
2.電腦派位招生
經研究決定,揚子三小空余學位在園區范圍內采取公開報名、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具體方法為:
⑴園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在統一規定的報名登記時間內,如有參加電腦派位需求,可選擇參加揚子三小電腦派位,并填寫《南京市公辦小學電腦派位志愿表》。超過規定日期,不得參加電腦派位報名。
⑵如參加揚子三小電腦派位報名人數大于電腦派位計劃,則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電腦派位的實施辦法由社會事業局負責制定,上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在規定時間內實施。
⑶參加揚子三小電腦派位取得學位的適齡兒童須在揚子三小報名入學并注冊學籍,不得在園區其他小學報名入學,否則該生將無法取得學籍;未取得學位的適齡兒童,回原施教區學校就讀。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年齡在6-15周歲,處于義務教育階段,隨合法務工父母來園區暫住,具備一定學習能力的非南京戶籍適齡兒童(不包括本市跨區流動的務工人員子女)。符合相關條件的隨遷子女監護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區招生辦公室進行登記和材料查驗。如能完整提交以下材料的,方可向社會事業局提出入學申請,由社會事業局根據生源分布情況統籌安排。
⑴家庭戶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