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適齡兒童的父母需填寫《翔安區小學片外生就讀申請表》(紙質一式兩份)。
七、具備什么條件可以申請轉學?
答:學生因家長工作異地調動、住房搬遷或其他原因,戶籍遷離原服務片區,且路途遠不能在原校學習的,可以轉學。
八、什么時間可以辦理轉學?
答:轉學手續一般在學期結束前或新學期開學后一個月內辦理,學期中途一般不辦理轉學手續。
九、辦理轉學應提供哪些材料?
答:辦理時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填寫《廈門市小學轉(入)學申請表》,向轉入地學校提出轉學申請,經相關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辦理手續。辦理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廈門市小學轉(入)學申請表》一式四份;
2、常住地戶籍冊原件及復印件;
3、《轉學證明》;
4、《學生學籍卡片》和《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
5、就學期間留級或休學的,還應提供相應證明。
十、學校如何接收轉學學生?
答:轉入學生原則上由戶籍所在地片區內小學接收。片區學校應做好調查登記,確因班生數滿額難以再容納轉學生的,應及時報告教育行政部門協調,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就近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到其他學校入學。
十一、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入學有何規定?
答:我區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小學一年級實行積分入學辦法。
十二、翔安積分入學有何新變化?
答:1.社保條件有放寬;2.預約積分更方便;3.購房時間可抵暫住年限。
十三、申請積分入學的基本條件是什么?
答:在我區申請入學的基本條件是:隨遷子女父(母)在廈門務工、連續暫住(目前在翔安區暫。┖妥罱鼌⒓游沂猩鐣kU的年限達1年(含1年)以上,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如果隨遷子女父(母)符合在廈門務工、暫住和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年限要求,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但已接受處理的,也可視同符合基本條件。
十四、積分如何算?
答:入學積分按照基本分30分、實際工作生活積分70分和附加分10分等三部分計算積分。
十五、什么是基本分?
答:同時符合下列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可得30分的基本分。
1.隨遷子女父(母)在廈門市務工滿1年(含1年)以上(截止當年8月31日),且目前仍在廈門市務工;
2.隨遷子女父(母)在廈門市連續暫住1年(含1年)以上(截止當年8月31日),且目前在翔安區暫住;
3.隨遷子女父(母)最近2年參加我市社會保險年限累計達1年(含12個月)以上(截止當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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