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原因:廣東省深圳市第二職業技術學校原校長呂靜鋒因涉嫌受賄,近日被提起公訴。
調查發現:學校大都實行校長負責制,一些名師“教而優則仕”,作為校長同時兼任學校的黨支部書記,是名副其實的“一把手”,加上各項權力統攬在手中,任期又較長,于是就成了學校里說一不二的權威。校長手中的權力和資源一旦沒有監管和把控好,在校園這個相對獨立的王國里,也就容易導致權欲膨脹、權錢交易。
記者今天從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獲悉,由該院立案偵查的深圳市第二職業技術學校原校長呂靜鋒涉嫌受賄一案,近日被移送審查起訴。
作為深圳的知名校長,且擁有著博士頭銜的呂靜鋒,從教近三十年期間,曾榮獲“全國教育改革創新杰出校長”等多項榮譽。7月1日,深圳市檢察院對呂靜鋒立案偵查;7月17日,呂靜鋒被逮捕。
呂靜鋒的落馬一度讓很多人感到震驚。記者獲悉,從目前情況看,呂靜鋒在電教系統采購、教師入編等領域或環節,涉嫌收受好處費高達數百萬元。呂靜鋒案,成了深圳市近年來中小學校長“落馬”的典型案例之一。
深圳多名中小學校長“落馬”
記者獲悉,從深圳市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情況看,從2013年7月起,在一年多時間里,深圳市已有7名中小學校長先后“落馬”:
2013年7月,龍崗區平安里學校(九年一貫制公立學校)原校長、黨支部書記王某,因涉嫌單位受賄罪被龍崗區人民檢察院立案查處。11月,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3年;
2013年10月,龍崗區南灣學校原校長、黨總支書記李化春,因涉嫌受賄罪被龍崗區人民檢察院立案查處。4月,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李化春有期徒刑10年;
3月,寶安區松崗第二小學原校長、黨支部書記黃某,因涉嫌受賄罪被寶安區人民檢察院立案查處。10月,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兩年3個月,緩刑3年;
7月,深圳市第二職業技術學校(職業高中)原校長、黨總支書記呂某,因涉嫌受賄罪被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立案查處,目前該案已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7月,深圳市第一職業技術學校(職業高中)原校長、黨總支書記裘某,因涉嫌受賄罪被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立案查處,目前該案已偵查終結正在審查起訴之中。
9月,龍崗區實驗學校(九年一貫制公立學校)原校長、黨支部書記果某,因涉嫌受賄罪、貪污罪被龍崗區人民檢察院立案查處,目前該案已偵查終結正在審查起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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