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以上這些中小學的“一把手”,同期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中小學其他人員還有:龍崗區龍城初級中學原副校長廖某(案發時為龍崗區教育局信息中心主任)、蓮花中學原教務員黃某、第二職業技術學校原辦公室副主任張某、福田區華富小學原總務處主任王某等人。
若僅統計中小學“一把手”,再往前統計,近年來被深圳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中小學校長還有羅湖某學校原校長鄧某、龍崗某中學原校長練某、龍崗某學校原校長李某、南山某學校原校長杜某、龍崗某小學原校長周某等人。
中小學校長手中有哪些權力
深圳市一線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從近年來深圳市檢察機關查處的中小學校長案件來看,在案件來源方面,既有紀檢部門的線索移送,也有檢察機關根據群眾舉報后的摸查成案!皬恼{查的情況看,校長們手中的權力范圍很廣,稍加動用便兌換成物質利益”。
這些被查處中小學校長的權力范圍涉及哪些方面?
“一是電教系統采購。多名中小學校長就是在智能化基礎建設、教學設備采購、網絡工程改造等領域收受回扣,甚至讓招投標流于形式!鞭k案檢察官說。
據介紹,南灣學校在采購相關教學設備時,某公司老板找到南灣學校原校長李化春。李化春即安排該老板和學校一起制作設計方案和招標書,由于該老板在這一過程中掌握了相關項目的參數、規格等核心信息,因此“順利中標”。2012年10月的一天,李化春“提醒”這名老板說:“我要去美國,手頭較緊!边@名老板一聽就明白了,第二天就趕到李化春的辦公室奉上5萬元人民幣。經查,李化春收受這名老板的好處費共21萬元人民幣。
“中小學校長手中可運用的權力還有招生!鞭k案檢察官說,如龍崗區實驗學校原校長果某,涉嫌幫助多名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入讀實驗學校,同時收受了數十萬元的財物。羅湖某學校原校長鄧某,違規辦理了13名學生入讀該學校的手續,并收取了社會中介的好處費。而龍崗某學校原校長李某,則更直接,在招生過程中直接收取學生家長的賄賂而幫忙搞定學位。
據介紹,由于中小學校長在學位安排上擁有決定權,有時教育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都要請這些校長幫忙并送上好處費。2011年,南山區教育局工作人員吳某打電話給南山某學校校長杜某,請求幫忙解決其親戚在該學校初中一年級的學位問題,杜某予以應允,并坦然收下了吳某送來的好處費人民幣1萬元。
中小學校長手中的權力,還包括看似不起眼的食材配送。據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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