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強迫癥
強迫癥包括強迫觀念和強迫行為。強迫觀念指當事人身不由已地思考他不想考慮的事情;強迫行為指當事人反復去做他不希望執行的動作。如果不這樣想、不這樣做,他就會感到極端焦慮,強迫洗手、強迫計數、反復檢查、強迫性儀式動作是生活中常見的強迫癥狀。大多數人都有過強迫觀念,但只有當它干擾了我們的正常適應時,才是神經癥的表現。
對強迫癥的產生有各種解釋。有人認為,強迫觀念與強迫動作是我們無意識地防止具有威脅性的沖動進入意識的一種替代方式,一個忙碌于強迫性儀式動作的人,一個腦中充滿了瑣碎強迫觀念的人,必然無機會思考那些具有威脅性的事件與觀念。強迫癥還與一個人的人格特點有關,有些強迫癥患者人格上有這樣一些特征:主觀任性、過分愛干凈、過分謹慎、注意瑣事、拘泥于細節、生活習慣刻板,往往有強烈的道德觀念。另外,成人禁止子女表達負面的情感,是子女產生強迫癥狀的十分有代表性的背景特征。日本的森田療法,強調當事人力圖控制強迫癥狀的努力,以及這種努力所導致的對癥狀出現的專注和預期,對強迫癥狀起維持和增強作用。因此,為了矯治強迫癥狀,應放棄對強迫觀念作無用控制的意圖,而采取“忍受痛苦,順其自然”的態度。治療強迫行為的另一種有效的方法是“暴露與阻止反應”,例如,讓有強迫性洗滌行為的人接觸他們害怕的“臟”東西,同時堅決阻止他們想要洗滌的沖動,不允許洗滌。
(四)恐怖癥
恐怖癥是對特定的無實在危害的事與場景的非理性恐懼?郑翰腊Y可分為單純恐怖癥(即對一:件具體的東西、動作或情境的恐;懼)、廣場恐怖癥(即害怕大片:的水域、空蕩蕩的街道)和社交:恐怖癥。中學生中社交恐怖癥較:多見,包括與異性交往的恐懼;加猩缃豢植腊Y的人害怕在社交場合講話(如在會場上講演、在公共場合進餐時交談),擔心自己會因雙手發抖、臉紅、聲音發顫、口吃而暴露自己的焦慮,覺得自己說話不自然,因而不敢抬頭,不敢正視對方的眼睛。
精神分析源觀點認為恐怖是焦慮的移置。即個人將焦慮轉移到不太危險的事物之上,從而避免了對焦慮來源的憂慮。行為主義觀點認為恐怖是學習得來的,或者由直接經驗中學習得來的(如在受到狗的一次攻擊后,發展起來對狗的恐怖),或者由觀察學習得來(如觀察父母對某種場景的恐怖,而使子女形成同樣性質的恐怖),或者由信號學習得來(如一個學生在采黃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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