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小學入學政策年齡最小6歲,小學一年級入學須在年紀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以下小編整理了相關信息,以供參考。
各縣(市、區)教育局、泉州開發區社會事業局、臺商投資區教育文體旅游局,各市直小學: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3〕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23年秋季全市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落實義務教育主體責任
1.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各縣(市、區)要落實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管理體制,依法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按照“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原則,調整和優化學校布局,科學合理劃定片區,動態監測學齡人口,完善公平的就近入學管理機制,鞏固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成果。
2.推進控輟保學從動態清零轉向常態清零。各地要鞏固控輟保學成果,進一步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精準摸排勸返輟學學生,納入臺賬動態管理,抓好勸返復學工作,嚴防學生無正當理由長期請假造成事實輟學。要組織小學、初中共同做好“小升初”畢業學生去向跟蹤摸底,特別是隨遷外出學生的升學去向和真實就讀情況,確保小學畢業生百分百升入初中。加強學籍管理和監控,嚴格按規定做好學籍錄入、接轉、接續等工作,確保“人籍一致、籍隨人走”。
3.保障特殊群體入學。各縣(市、區)教育局要聯合殘聯、鄉鎮(街道)等開展孤獨癥等殘疾兒童少年摸底登記,發揮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作用,落實殘疾兒童少年“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所有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校不得隨意拒收服務片區內能夠隨班就讀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確保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優先入學。各隨班就讀基地學校、融合教育試點校(園)原則上實行大片區招收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應積極接收符合條件的適齡孤獨癥兒童接受融合教育,大片區范圍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鼓勵接收大片區外的殘疾兒童少年。不方便到隨班就讀基地校就讀的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可就近在普通學校就讀。要科學認定送教上門服務對象,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能夠入校就讀的,不納入送教上門范圍。重點關注貧困家庭兒童少年、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等特殊群體學生的入學情況。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按規定報當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4.落實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持續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隨遷子女入學證明材料及其時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戶籍地無人監護等無謂證明材料。
5.鞏固提升消除大班額成果。按照標準班額招生,緊盯起始年級班額,嚴防產生新的大班額和大校額,各縣(市、區)小學51-55人班額班級占比與2021年相比力爭做到只減不增,積極穩妥應對城區學位供需矛盾,加快增補城區小學學位,妥善做好分流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穩步推進“單校片區+多校片區”相結合招生入學辦法。
二、嚴格規范招生入學工作
1.落實“公民同招”政策。各縣(市、區)要繼續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和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的規定要求,統籌調控民辦義務教育招生規模,確保各縣(市、區)民辦義務教育規模占比較去年只減不增。做好民辦小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的核準工作,完善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辦法。對存在基本辦學條件不達標、大校額、大班額等問題的民辦小學,要視情況核減招生計劃。民辦小學在學校審批機關管轄區域內招生,優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市、區)適齡兒童入學需求,所在縣(市、區)未招滿且審批機關為市教育行政部門以上的,經申請、審批同意可以適當跨縣(市、區)招生,但不得跨泉州市域招生。申請跨區招生的,由所在地的縣(市、區)初步核定學校的跨區招生范圍并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向社會公開。
2.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政策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學生相關信息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包括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在市直小學試點實施“小學入學一件事”招生服務改革,各縣(市、區)要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小學入學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務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教基〔2022〕5號)精神,盡快建立“小學入學一件事”招生平臺,為群眾報名入學提供便利。
3.落實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各縣(市、區)各小學要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教育優待照顧政策要求,確定優待照顧對象范圍,優化細化入學程序,認真做好政策性優待照顧對象子女入學的統籌工作。
三、加強招生入學工作的組織領導
1.加強招生統籌謀劃。各縣(區、市)教育局要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和我市有關文件要求,參照《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泉州市中心市區2023年秋季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意見的通知》(泉教初〔2023〕3號),科學合理制定本年度當地小學招生工作方案。要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和摸底調查,積極穩妥應對城鎮化發展、落戶便利化政策、“二胎”入學高峰期等因素帶來的影響,提前做好學校規劃建設工作,有效增加學位供給。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應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引導家長合理預期。各地招生工作方案要及時報送市教育局。
2.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各縣(市、區)教育局、各小學要加強招生政策解讀宣傳工作,通過主流媒體、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途徑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政策和報名辦法,包括每一所學校的辦學性質、招生范圍、招生計劃、報名時間地點、所需材料以及招生咨詢服務、監督舉報電話等。各縣(市、區)教育局、各小學公布的招生咨詢服務、監督舉報電話,應安排熟悉招生政策的人員及時接聽。要及時回應人民群眾和廣大學生家長的關切,認真辦理群眾來信來訪事項,符合入學條件的要及時給予辦理,不符合的要給予明確答復和耐心解釋說明。要主動會同相關部門排查并整治對規劃或建設中的教育設施作誤導宣傳或含有升學承諾的房地產廣告。
3.加強招生風險防范。各縣(市、區)教育局、各小學要會同相關部門健全協調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對往年招生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深入調研,提前做好招生輿情應對和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對今年招生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化解,嚴禁推諉和上交矛盾,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4.加強招生工作監管。各縣(市、區)各學校要嚴格遵守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加強招生工作監督,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暢通舉報渠道,認真核實群眾投訴事項,嚴肅查處頂風違規招生及亂收費行為。要將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教育督導評價體系和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適時對轄區內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對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切實營造規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態。
一、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是什么
1、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務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另一方為非本地戶籍的;
(3)在本地有穩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規定的入學政策年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二、異地入學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父母與務工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
3、父母住所證明材料;
4、經商人員須出示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材料;
5、一年級入學需提供兒童預防接種卡,七年級入學需提供小學畢業證。
1、辦理小學入學需要以下三種手續向學校提供報名所需的各種材料;學校審核證件并存檔備查;經學校審符合條件的,給予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2、一年級入學報名需要哪些材料如下:家庭戶口簿(原件、復印件)。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適齡兒童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適齡兒童的體檢表。
3、房產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小學新生報名入學需要家長提供房產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
4、檔案材料:需要提供包括小學檔案、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明、體檢證明等在內的各種證件和資料。其他證明材料:一些學校還需要學生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出生證明、家庭經濟狀況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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