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小學入學政策年齡最小6歲,小學一年級入學須在年紀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以下小編整理了相關信息,以供參考。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遼教通[2023]82號)《鞍山市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鞍教辦發[2023]4號)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招生入學秩序,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助推“雙減”改革政策落地見效,結合我市小學、初中起始年級招生工作的實際,制定海城市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一、入學原則
1.依法保障原則
2.免試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
3.分學區多校劃片計劃招生的原則
4.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同步招生的原則
5.超過招生計劃,相對就近學校調劑原則
二、學區劃分
1.城區內小學、初中依據《海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區劃分表》(附表1)劃分學區(新建小區按社區街委相對就近入學)。
2.農村小學、初中依據鎮區小學、初中學校的數量、招生計劃、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由鎮區劃分學區。
三、招生對象
一年級:學區內年滿6周歲適齡兒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均可報名。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提供縣(市)級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歷,由海城市教育局審核批準。
七年級:符合入學條件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
四、審核流程
(一)初審(小升初6月19日—6月30日;幼升小6月19日—7月7日)
各中心校、直屬小學是2023年招生入學審核工作責任主體,校長作為第一責任人,各校成立幼升小、小升初審核工作小組,按照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要求,組織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七年級入學的報名和初審工作。新生報名需提供所在學區的有效證件(戶口簿、房產證、無房證明、居住證明等)的原件和復印件(兩份),依據學區,劃分到應入小學、初中,各學校初審后編號留存兩份復印件(一份學校備案,一份會審時交教育局備案)。各學校小升初初審后,并填報《海城市2023年七年級新生初審名冊》(附表2),于6月30日前上傳到教育局指定郵箱;幼升小初審后填報《海城市2023年一年級新生初審名冊》(附表3),于7月7日前上傳到教育局指定郵箱,兩份名冊的紙質版均需加蓋公章、校長簽字后同步上報到基礎教育室。
(二)會審(小升初:7月3日—7月7日;幼升小7月10日—7月14日)
1.教育局成立審核小組,根據學生的戶口簿、房產證、無房證明、居住證明等有效證件,對各中心校、直屬小學初審結果歸類進行會審。會審結果與初審結果一致的,依據學區確定應入小學、初中;會審結果與初審結果不一致的,重新進行核定,依據學區確定應入小學、初中(具體會審時間另行通知)。會審后,學生有效證件的復印件編號后留教育局備案,原件返還給學校。
2.各中心校按會審結果通知學生應入小學、初中。并于7月15日前將會審的《海城市2023年七年級新生會審名冊》(附表4)和初中七年級招生結果模板(附表5)電子版上傳到教育局指定郵箱;于7月18日前將會審的《海城市2023年一年級新生會審名冊》(附表6)上傳到教育局指定郵箱,紙質版加蓋公章、校長簽字后同步上報到基礎教育室。農村小學一年級入學原則上教育局不統一組織會審,但要對部分鎮區的初審情況進行抽查。
(三)建立學籍
初中七年級建籍時間為8月2日—8月11日,各初中于8月11日—8月23日根據教育局在學籍管理服務平臺上統一招入新生名單,進行七年級新生調檔工作。9月1日開學后,各初中根據七年級新生名單到各中心校領取《鞍山市九年義務教育學生登記表》,建立學籍紙質檔案。
小學一年級8月23日開始對新生進行入學信息采集,基礎教育室進行信息審核,9月末前完成小學新生學籍建立。各校按新生學籍數量,領取《鞍山市九年義務教育學生登記表》,建立學籍檔案。
根據學籍管理規定,新生入學后,原則上半年內不予辦理轉學手續。
五、審核標準
(一)學區入學
1.戶口簿和房產證“兩證一致”。即:戶口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戶口一致,戶口地址與房產證地址一致,需提供戶口簿、房產證(備案合同、購房發票、契稅發票),確定應入小學、初中。
2.戶口簿和房產證“兩證不一致”。(1)有戶無房:與父母共同居住需提供戶口簿和父母的無房產證明及居住證明;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戶同住的,需提供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的無房證明和居住證明。(2)有房無戶:需提供戶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的房產有效證明。(3)二手房未更名:需到房產部門進行更名,二手房確因政策原因無法完成更名,需提供原房產證、房屋交易及產權歸屬有效證明(房款交易銀行流水、購房有效協議、提供半年以上的監護人電費收據、水費收據,一年以上物業費收據、一年以上取暖費收據等)。(4)動遷戶:需提供動遷安置協議、入戶證明(動遷房買賣視二手房沒更名處理)。(5)門店、地上室不作為入學條件。
(二)特殊群體入學
1.優待、優先入學。烈士、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高層次引進人才及優秀民營企業家等各類優撫對象子女入學,需相關部門提供相應的有效證明材料,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并按照相關政策予以妥善安置。
2.留守兒童。提供父母外地務工證明(經商證明)、外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證,根據家庭實際情況的核定結果及家長申請、學生的其他監護人居住地有效學區證件,確定應入初中、小學。
3.殘疾兒童。按父母居住地有效證件,通過隨班就讀、特教學校就讀、送教上門等方式逐一做好入學工作,落實“一人一案”要求。
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等規定要求,完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積極安排隨遷子女進入公辦學校就讀,確!皯氡M入”。按法定監護人戶口、公安局辦理的居住證、社區證明及就業證明(納稅證明),依據相對就近入學原則,初中安排在海城六中、海城八中就讀;小學安排在北小、前進、站前、荒嶺小學就讀。
5.繼承房。按房產證、戶口簿、繼承材料(公證處證明)等有效證件核定應入學校。
6.特困戶。按戶口薄、貧困證明(貧困證),父母(法定監護人)無房證明等有效證件及實際情況核定應入學校。
7.初中七年級入學其它情況。外縣市六年級來返海城就讀的,提供戶口簿、房產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及學籍檔案;本地區畢業生中無全國聯網電子學籍或《鞍山市九年義務教育學生登記表》的學生,補齊手續后進行小升初,以上兩種情況請于8月2—到8月11日(休息日除外)到基礎教育室核審,確定應入初中。
8.其他特殊類型的群體。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應入初中。
(三)調劑入學
城區內部分學校會審結果超出招生計劃,教育局統籌協調,就近向會審后空余學位的學校進行調劑。
六、組織機構
為保證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有序進行,特成立招生入學工作審核小組和監察小組,全面負責幼升小、小升初的業務工作和監察工作。(點擊查看各小組成員)
七、相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中心校、直屬小學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招生入學工作,建立5-7人招生入學工作審核小組,由校長負總責,分管副校長、主任、學籍管理人員層層落實責任,做到任務落實,分工明確。審核小組規范操作,對入學證明材料逐一進行核定,嚴格把關,審核后確定學區的學生不允許進行調整。
2.嚴肅工作紀律。各中小學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責任,嚴格落實。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對在招生入學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私自接收學生的學校和個人給予嚴肅追責。教育局設立舉報電話3194021(基礎教育室)3194026(監察室),受理投訴和舉報。
3.控制招生計劃。編制下達公辦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和核定民辦學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計劃,各類招生計劃納入教育局統一管理,民辦學校年度招生計劃一經公布不得更改,必須嚴格按核定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鞏固消除大班額工作成果,嚴禁在招生入學階段產生新的大班額,推廣實施小學、初中所有班級學生數分別不超過45人、50人。嚴格落實大校額削減計劃,所有小學、初中規模不超過2000人,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義務教育階段規模不超過2500人。
4.做好控輟保學。各中小學校要健全控輟保學長效機制,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要依托學籍管理系統,完善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臺帳,建立健全控輟保學責任體系和失學輟學勸返復學部門聯動機制,確保建檔立卡貧因家庭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有保障,著力推動全市義務教育學生輟學數量從“動態清零”向常態化清零轉變。
一、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是什么
1、外地戶口小孩入學條件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與本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務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另一方為非本地戶籍的;
(3)在本地有穩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規定的入學政策年齡。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二、異地入學需要哪些材料
1、父母戶口簿或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父母與務工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
3、父母住所證明材料;
4、經商人員須出示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材料;
5、一年級入學需提供兒童預防接種卡,七年級入學需提供小學畢業證。
1、辦理小學入學需要以下三種手續向學校提供報名所需的各種材料;學校審核證件并存檔備查;經學校審符合條件的,給予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2、一年級入學報名需要哪些材料如下:家庭戶口簿(原件、復印件)。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秲和媱澝庖呓臃N證》。適齡兒童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適齡兒童的體檢表。
3、房產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小學新生報名入學需要家長提供房產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
4、檔案材料:需要提供包括小學檔案、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明、體檢證明等在內的各種證件和資料。其他證明材料:一些學校還需要學生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出生證明、家庭經濟狀況證明等。
我國兒童青少年近視率呈下
時間:2024-04-24 01:0:25最高法:依法懲治未成年人
時間:2024-04-24 01:0:53最高法:小學生體育課意外
時間:2024-04-24 01:0:30浙江省寧波市“三個一體化
時間:2024-04-24 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