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一般6-12歲為小學適齡兒童,現階段小學階段教育的年限為6年(少數地方仍是5年)。小學教育階段后為中學教育階段,小學包含在九年義務教育內,小學教育不收取任何費用。以下是小學入學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及入學條件。
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消除普通中小學大班額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67號)、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東營市調整理順學校管理體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東辦字〔2019〕86號)要求和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函〔2019〕37號)、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東營市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東教辦發〔2020〕16號)文件精神,制定2020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依規原則。各學校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托底保障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堅決落實控輟保學主體責任,嚴格規范義務教育招生行為,確保我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進行。
(二)堅持免試就近原則。區教育局根據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班額規定、交通狀況等因素,為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劃定了招生服務區。各學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服務區進行登記入學,不得通過筆試、面試、面談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條件招生。
(三)堅持陽光招生原則。學校要通過網絡媒體、校外宣傳欄、致家長一封信等多種途徑公布經區教育局審定的相關招生政策、程序、結果等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二、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為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適齡兒童,小學入學一般采取登記入學;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為完成小學學業的適齡兒童少年,初中入學一般采取登記或對口直升方式入學。
(二)報名時間。今年的招生采取網上報名登記和現場報名登記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時間為:8月8日-10日,現場報名時間為8月11日-13日。
我區適齡盲聾(啞)兒童、少年統一到市特殊教育學校入學就讀,報名時間為8月17日-18日。市特殊教育學校在中心城區范圍內招收走讀智障學生,具體招生辦法由市特殊教育學校向社會發布,招生工作咨詢電話:8086990、8060905、8082991、8060814。
(三)入學材料。
1.常住居民子女。①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包括“地址頁、索引頁、兒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三項內容);②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③學校招生服務區內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和發票及其他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包括“房屋產權人、房屋地址”兩項內容)。其中,勝利油田職工需提供勝利油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信或實際居住房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和發票原件及復印件1份,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醫療保險卡原件及復印件1份。
2.非常住居民子女。①民營經濟從業人員子女需提供原籍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及現居住地居住證、學校招生服務區內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賃許可證、法定監護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1份;②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原籍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及現居住地居住證、學校招生服務區內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法定監護人與務工單位簽訂的由法人代表簽字蓋章的正式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
以上兩類人員子女需升入初中學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原就讀學校學籍表。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五年級學生直接升入本校六年級就讀。民辦學校招生按審批要求進行。
(四)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8月8日-10日,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登陸“東營市義務教育招生報名平臺”(網址:http://60.214.234.177:9001)或關注“東營區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網上報名”入口,進行報名登記。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8月10日24:00,報名登記內容必須真實、準確、規范,不能缺項,報名時只可選取一所學校。
報名平臺會自動核對戶籍、房產等信息,向所報名學校進行反饋。學校根據平臺反饋信息進行入學資格審核,確定是否通過。登記入學資格審核通過者,法定監護人通過“平臺”自行打印報名信息登記表,無需再到現場報名。未通過審核者,可攜帶相關入學材料到招生區域內學,F場報名。
2.現場報名。8月11日-13日,各學校組織網上報名未審核通過或錯過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少年進行入學材料審核和信息登記。各學校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錯時錯峰,有序組織好現場報名。
3.學校復查。8月14日-16日,由區教育局組織各學校實施,協調相關職能部門核查報名入學信息的真實性。各學校匯總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名單報送區教育局。
4.統籌審核。8月17日-20日,區教育局對學校報送的符合入學條件學生名單進行統籌審核,確定登記入學學生名單。
5.名單公示。8月21日,區教育局向各學校反饋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名單,各學校予以公示。
6.通知入學。8月22日開始,各學校發放入學通知書。凡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入學通知書的,視為放棄在該校的登記入學資格。
7.陽光分班。8月23日開始,各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進行“陽光分班”。
小學和初中非起始年級學生轉學統一在8月13日進行,家長攜帶轉學證明材料到轉入學校進行現場認定。
(五)材料審核要求。
1.適齡兒童、少年戶籍的戶主應該是其父母,戶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撫養人監護關系變更的證明(由公證部門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證明(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房屋租賃許可證)與戶口簿(或居住證)標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居住證明標注的地址入學。出具房屋租賃證登記入學,經核查持有人在西城范圍內有登記房產的,不能以租賃許可證報名入學,按登記房產地址入學。
2.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內已購房并實際居住,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的,需提供購房合同、交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3號)有關規定,已辦理居住登記,尚未取得居住證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領居住證的派出所打印流動人口信息詳情,并加蓋登記地派出所戶口專用章,作為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
3.規范入學證明材料。學校要按照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有關政策規定,對要求提供的入學證明材料進行逐項核查,列出材料清單。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實際辦理程序復雜繁瑣且有關單位無法證明的、可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原則上一律取消。嚴禁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規范招生秩序。
1.嚴格執行招生紀律。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⒒旌暇幇;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小學按課程標準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注重做好幼小銜接。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
2.加強違規查處。各學校是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校長是招生工作的責任人。區教育局加強對招生入學工作的監管,妥善解決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依法依紀查處出現的違紀違規事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完善違規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各學校要進一步完善入學材料審核責任追究制度,現場報名入學材料審核經辦人要在相關材料上簽名。完善入學跟蹤制度,各學校要加強與招生服務區內社區、居委會的溝通,積極爭取支持,掌握登記入學適齡兒童、少年的真實居住信息。學生入學后,學校要進一步核查學生入學資格,發現違規入學的,一律予以清退。
區教育局將根據入學材料或群眾舉報核查的情況,對違反招生工作規定的學校和直接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凡查實招生工作人員為學生獲得入學資格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視情節輕重依紀依規給予相應處分。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第255號令有關規定對違規單位及責任人嚴肅處理,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于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未實行隨機派位錄取的,追究校長責任。
(二)加強招生入學管理。
1.堅持控制班額招生。各學校起始年級原則上按照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設置班額,堅決防止出現56人以上大班額問題。適齡兒童原則上按照劃定的學校招生服務區入學,若招生服務區內學校達到規定班額時,超出部分學生,由學校按照適齡兒童監護人房屋租賃證標注的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內實際居住時間的先后統計出名單,由區教育局將居住時間短者統籌安置到未達到規定班額的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
2.實施“陽光招生”“均衡分班”。學校采取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對學生進行均衡分班,并做好相關政策措施宣傳解釋工作。各學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學科教師的基礎上,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法定監護人代表參與,在區教育局監督下,對入學學生進行電腦派位、均衡分班,當場公布并在學校宣傳欄公示班主任、學科教師和學生分班情況,同時報區教育局備案。
3.規范民辦學校招生管理。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提前申報招生計劃、招生方案,由區教育局依據其基本辦學條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行審批。民辦學校招生范圍限于審批地,在審批地招生學位有余額的,可以在審批地以外招生,但不得跨市域招生。對于報名學生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全部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長提供其他任何信息。隨機派位招生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不得由學校自行組織,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即時向社會公開,堅決杜絕掐尖行為。
(三)保障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
1.保障隨遷子女和留守兒童入學。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隨遷子女與當地居民子女接受同等條件的義務教育。認真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入學工作,建立留守兒童檔案,準確掌握在校留守兒童信息,將留守兒童作為控輟保學和教育服務工作的重點對象。加大對家庭貧困兒童入學幫扶力度,確保每一名貧困兒童按時入學。
2.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讀。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可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對于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區教育局牽頭組織殘疾人教育專家鑒定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明確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
3.落實優撫對象子女入學政策。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要按照教育部或省市區有關部門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對于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按照市區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規定,優先協調辦理入學手續。
(四)依法履行控輟保學法定職責。
1.強化入學責任落實。各學校要加強學籍注冊和管理,完善入學通知書制度,做好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控聯保和勸返復學工作,重點做好殘疾兒童、特困家庭兒童、留守兒童入學工作,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區教育局將繼續依托中小學學籍系統,對控輟保學工作進行監測和定期通報,確保秋季學期開學前,除經教育、殘聯、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聯合評定的不具備接受教育能力兒童外,做到應入盡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規范義務教育學籍注冊管理。新生報到后,各學校須在開學2周內為學生建立學籍,并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殘疾兒童信息在學籍信息中準確標示,新生學籍信息要經過學生本人或監護人核對并簽字確認。9月30日前,區教育局完成學生電子學籍審核整理工作。凡是屬于未經批準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
(五)加強招生宣傳和信息公開工作。
各鎮、街道教育辦公室和學校要認真學習領會本通知精神,熟悉政策規定,耐心解答群眾咨詢,引導廣大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念,避免盲目跟風擇校。要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平穩有序。
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好招生簡章,明確招生政策、招生范圍、招生計劃、入學辦法以及招生工作的日程安排等,同時通過各種宣傳媒介,向全社會特別是廣大學生家長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結果等,接受社會監督。8月2日前,各學校要將招生簡章及“陽光分班”實施方案,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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