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一般6-12歲為小學適齡兒童,現階段小學階段教育的年限為6年(少數地方仍是5年)。小學教育階段后為中學教育階段,小學包含在九年義務教育內,小學教育不收取任何費用。以下是小學入學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及入學條件。
關于進一步規范民辦中小學招生人學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兵團各師市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以下簡稱《意見》)和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扎實推進自治區地方、兵團民辦中小學校與公辦中小學校同步招生,重點整治“掐尖”“跨區域、超范圍”等招生亂象,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公平受教育的權利,確保教育的公益屬性,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招生管理
堅持公辦民辦中小學校一視同仁、公平發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權的原則,根據《意見》“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的規定,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嚴格落實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的政策,地方學校招生范圍原則上不出縣(市、區);由于兵團義務教育管理職責上調至師市,兵團學校招生范圍原則上不出師市。招生方案由縣(市、區)或師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報地(州、市)或兵團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對報名學生數大于招生計劃數的,可采取用搖號或電腦隨機派位的形式招生;報名學生數小于招生計劃數的,經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核實同意,可適當延長招生時間。根據《意見》“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審批機關統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的規定,民辦普通高中報名和錄取納入當地招生系統,招生計劃在自治區教育廳或兵團教育局審核同意的地(州、市)、師市招生計劃規模內,由各地(州、市)、師市統籌安排,招生標準、方式與公辦學校保持一致,招生范圍原則上不出地(州、市)或師市,特殊情況由自治區教育廳和兵團教育局共同商議。招生方案由地(州、市)或師市教育行政部門于每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前20天報自治區教育廳或兵團教育局審核備案。
二、嚴肅招生紀律
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民辦中小學的辦學條件,合理確定辦學規模,確定招生范圍、下達計劃,統籌做好民辦中小學的招生工作。民辦中小學要在核定的范圍內招生,嚴禁超范圍、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嚴禁各類變相“指尖”爭搶生源,不得提前組織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以筆試或以測試為目的開展變相面談或其他活動;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與公辦學;旌险猩⒒旌暇幇;嚴禁擅自承諾學生家長錄取名額并收取各類“保證金”。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違規招收的學生注冊學籍和辦理學籍轉接,切實規范招生行為,構建良好的教育生態。
三、堅持信息公開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向民辦中小學傳達解讀中央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確保通知到位,落實到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與新聞宣傳部門及網絡安全與信息化等部門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細致解讀民辦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著力宣傳促進教育公平的具體舉措,回應人民群眾關切。民辦中小學要向社會公布辦學情況、經批準后的招生計劃、招生方式、統一錄取結果以及收費標準等相關信息,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民辦中小學招生簡章要實事求實,真實準確,不得夸大宣傳誤導學生。
四、嚴格執紀問責
各地(州、市)、師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通知精神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于2020年3月底前報自治區教育廳、兵團教育局備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民辦中小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嚴肅查處各類違規招生和虛假宣傳等行為,對違反本通知有關規定的民辦中小學,要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自治區教育廳、兵團教育局將加大聯合執法監督力度,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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