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產車間易發的安全事故
生產車間易發生的安全事故有觸電、墜落、被夾卷、受物體打擊和火災等,為了防止事故發生,我們應具備必要的安全常識和技能。
2 電氣安全
觸電事故是指人體接觸到機械設備的“帶電”部分,從而產生對人體的傷害事故,且其后果一般都相當嚴重。生產車間里用電設備很多,每位作業人員接觸電氣的機會較多, 故需具備和執行各項用電安全知識。
1 所有設備的電氣安裝、檢查與維修必須由電氣專業人員進行,任何人員不得私自操作。
2 車間內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啟動等操作,只可依本人從事的崗位所涉及的機械設備并依其操作指引進行正確操作,不可超越規定的操作權限。嚴禁私自操作自己目前崗位以外的電氣設備。
3 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和工具等的電氣部分出了故障,不得私自維修,也不得帶故障運行;需及時匯報自己的上級聯絡專業人員處理。
4 自己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閘刀開關、按鈕開關、插銷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將破損或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5 在操作閘刀開關和磁力開關時,必須將蓋蓋好以防止萬一短路時發生電弧或保險絲熔斷飛濺傷人。
6 所使用的電氣設備其外殼按有關安全規程,必須進行防護性接地或接零;并對于接地或接零的設施要經常進行檢查,一定要確保連接牢固、接地或接零的導線不得有任何斷開之處,否則接地或接零就不起任何作用了。
7 需移動某些非固定安裝的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并收好電導線并不得在地面上拖來拉去以防磨損;若導線被硬物卡住,切忌硬拉以防拉斷導線。
8 對于電源連接必須使用符合電氣安全要求的插座和插頭配合使用,并確保其接觸良好和插腳無裸落,嚴禁不用插頭直接將導線插入插座供電。
9 對于確需移動使用的設備工具如吸塵器、手動電鉆等,必須安設漏電保護器,同時工具的金屬外殼應進行防護性接地或接零,并減少導線的扭曲和他物的重壓或穿刺, 以防漏電的發生。
10 在放置液體狀物品時,應置于不易碰翻及即使碰翻而液體也不會滲入機器設備內而引發安全事故的位置。
11 在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濕抹布擦拭電氣設施,以防止短路和觸電事故的 發生。
12 當插頭長期(一般為一年以上)插入插座,則至少每年一次撥出清掃插頭處的積塵,以防止積塵引致短路和電擊事故。
3 墜落事故的防止
墜落系指人在高處處于不安全行為和物處于不安全狀態下而墜落,墜落可能導致人員重傷乃至死亡。法規規定:高度在2米以上的作業場所均為“高處”,但并不是說只有 2米以上才危險。即使從1米高處摔下來,若身體要害部位碰到利物或硬物也可能導致重傷或死亡。故在登高作業時需注意相關的安全事項。
3.1 作業人員不可站于多個小物體重疊或可以滾動的物體上從事作業,如更換日光燈不可將轉椅置于工作臺上作業,因挪動腳時轉椅旋轉致身體失去平衡而摔下來。
3.2 原則上規定使用人字梯從事臨時性的高處作業,必須確保人字梯中間有連接(避免其跨開)和四腳有防滑耐磨塑膠套,且選用高度適中的人字梯,盡量避免直接站于頂部作業。
3.3 在高處需用大力的作業,必須控制用力不可過猛,必要時于腰間配安全帶固定于固 定物體上。如在高處拆卸螺釘等用力過猛,扳手擰空致身體失衡而摔下來。
3.4 在爬梯子時必須用一手扶著梯子,并觀察梯層逐級而上;杜絕發生腳踏空而從梯上摔下。
3.5 在高處搬運物件時,必須保證行走路線暢通無異物和不打滑并用眼觀看路面,防止因物拌倒而失去平衡從高處摔下去。
3.6 搬運大件物品上樓梯時,須逐級穩步拾級而上,杜絕因物遮擋看不見梯面而掉倒滾下樓梯。
3.7 在拾級而下樓梯時,需眼觀梯面逐級而下,杜絕因急步不看梯面或多級而下致腳踩空或滑落而從高處摔下。
3.8 在開口處調運物品時,盡量使用護欄、保證地面不打滑、作業鞋不打滑和穩站立后方可拉動物品。杜絕物品搖擺而將人拽向開口處而致墜落。
4 被夾卷事故的防止
生產車間發生的被夾卷事故常發生在作業人員麻痹大意,忽視了工作中的潛在的危險。故在作業中需注意如下事項以防止被夾卷事故的發生。
4.1 更換貼片機內物料或處理異常時,必須打開機頂蓋,杜絕異常致被夾。
4.2 在保養、維修機器和進入機器護欄內時,必須停機并設警告標示牌注明機器正處于“保養中”或“禁止開機”。
4.3 在多人從事同一工作中,需以自問自答形式檢查危險,并執行手示呼叫確認安全。
4.4 作業人員須依公司規定戴好工帽、收攏頭發于工帽內和將工衣袖口扎好等,防止運動部件夾卷頭發和衣服以對人體的傷害事故。
4.5 在搬運和堆放四角規整的物品時,需小心輕放,逐端抬起或放下后,將手逐漸伸入底部或移出邊緣再抬起或放下;防止手指被夾傷。
5 物體打擊的防止
物體打擊事故系被飛濺或落下的物體擊中人體而導致的事故。故需在工作中注意如下事項以防止物體打擊人體事故的發生。
5.1 物體在堆放時,必須逐層堆放,相近兩層物體需交叉兼壓而不直接向上疊加;并依其重量所規定的限制高度堆放,防止其散塌、傾倒致打擊事故。
5.2 物品取用時采用逐層下減搬運,防止單列取用致某列高高單獨放置而產生傾倒發打擊事故。
5.3 在高處作業的人員需將物品或工具放置于安全處,使用和更換工具時,小心輕放并確保手執穩而杜絕跌落而致打擊事故。
5.4 拆裝物件時,需一手扶助物體或用其它物體支撐,另一只手進行操作,杜絕物件跌落打擊人體。
5.5 人與人之間傳遞物品原則上要求親手傳遞,在確認接物者已拿穩后傳物者才松手;禁止從遠處拋物和投擲物體。
5.6 在物品吊運現場,吊勾上的吊繩必須鎖緊,并禁止人員在吊運物體的運行路線下站立和從事其他作業。
6 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措施
生產車間我們已常使用一些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如酒精、松香、油漆和洗板水等等,在使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一旦管理不善或使用不當,極易造成火災和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等等,給工廠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防火防爆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我們作為公司的一員,都必須學習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
6.1 依廠規嚴禁在生產車間吸煙,在吸煙區域嚴禁亂扔煙頭。
6.2 各類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中必須用規定的密封容器存放,并準確保證易于識別,嚴禁使用礦泉水瓶盛放任何物品。
6.3 在工作現場使用明火作業,需匯報生產經理批準并在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6.4 不要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場所使用易產生電火花的電器,如手機、焊接機和電磨機等。
6.5 生產車間布置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應隨時檢查,并學習和掌握其使用方法和適用范圍;任何人員在未發生火災時任意開封、調整存放位置等。
6.6 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應專門規劃遠離電源箱、機器設備的區城,并指定專人負責檢查和管理。
6.7 嚴禁任何人員使用天臘水清洗車間地面和機器設備。
7 電梯安全
電梯在使用、保養的過程中應注意如下安全問題:
7.1 必須依建立的電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執行,設專人管理,并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和檢修。
7.2 生產用電梯只可載運物品,并保證物品穩定放置,若放于叉車上則應將叉車放低讓卡板直接與電梯面接觸;禁止任何人員搭乘電梯。
7.3 發現電梯運行異常應停止使用,立即匯報上級聯絡電梯維修管理人員檢修,禁止電梯帶故障運行和私自檢修。
7.4 嚴禁在電梯內抽煙和打鬧嘻戲,不可隨意亂動電梯內的開關。
7.5 發生火災時不能乘座電梯,應從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6 電梯運送物品的單次重量不準超出其額定允許載重量。
8 叉車使用安全
由于叉車運載物多和有手動或電動操作,且常在較小空間里搬運物品,故需特別重視如下安全措施的執行:
8.1 在使用之前和用完后,需對其進行檢查:運動輪轉動是靈活、升降是否靈活等,發現異常及時匯報上級安排檢修,嚴禁讓叉車帶故障運行。
8.2 叉車必須由經過操作培訓的專門人員進行使用,禁止其他人員私自開啟使用。
8.3 叉車上放置的物品重量必須小于其允許載重量。若單個(或批或件)物品過重,則需多臺叉車均勻分載重量進行搬運;或者分次小批量搬運。
8.4 若使用卡板盛物品運輸,則需使用適當尺寸的卡板,并盡量使叉車的叉幅盡量寬大,以保證其安全穩定。
8.5 在堆放物品時需確認無松馳,并用專用帶或繩進行捆梆,防止搬運中松散坍塌。
8.6 叉車上放置的物品需保證其位置和重量有良好的平衡性。
8.7 絕對不能在傾斜的路面上升舉物品,在轉彎、上坡和下坡時必須小心操作,必要時降低搬運速度和使用其它加固方法予以確保安全,以防止物品于叉車上傾倒和傷害人體。
8.8 嚴禁人員在叉車升舉臂下作業,并不可將手足伸入固定柱間穩定物品。
8.9 在搬運物品時,盡量減低叉車舉伸物品的高度以降低其重心,增大其穩定性。
8.10 叉車的啟與停需逐步進行杜絕速度過快而引發的異常,搬運過程中隨時檢查運行區域有無其他作業人員和異物擋道。
8 11 搬運物品時必須留意運行道路情況,嚴控速度以防止撞向機器設備、墻壁和門;在轉彎和較滑地面尤其注意降低車速。
8 12 叉車在運動過程中,嚴禁人員站于其上和搭乘人員。
8.13 叉車搬運物品進門、電梯等空間固定的位置時,需注意物品的寬度和高度不能超出該門的尺寸,防止撞壞門和引致物品傾斜乃至倒塌損壞。
8.14 轉彎時確認另一面無人員和異物阻擋,并盡量以較大的弧度轉彎;同時留意叉車尾部與墻角等的碰撞。
8.15 在天橋或陽臺上用叉車搬運物品時,既要考慮物品的重量,又要考慮叉車的自重,需確保兩者之和小于天橋或陽臺的允許承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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