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學年度新余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關于做好2015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2015-2016學年度新余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出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合理劃分義務教育學校學區范圍,力爭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學區范圍內生源得到合理安排;促進規范管理和教育公平,確保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以人性化管理解決部分群眾子女就讀特殊困難。
二、工作原則
㈠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凡年滿6周歲(即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兒童,應當免試就近入學。在確保學區內學生入學的基礎上,學校若有空余學位需要招收學區外學生的,須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實行隨機入學。
㈡堅持市、區協作,屬地管理原則。市教育局統籌管理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本區域內適齡少年兒童入學工作。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民辦學校招生方案須報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同意后執行。
㈢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原則。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嚴把新生入籍關。按照“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的原則組織實施招生,杜絕“在校不在籍”的現象。
三、工作安排
㈠小學新生入學
1.報名時間:6月10日前,各小學在本校學區范圍內張貼公告,公布小學新生招生學區范圍及入學條件。8月15日至17日為城區小學新生統一報名時間。農村小學新生報名時間由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另行確定。
2.報名要求:適齡兒童家長攜帶其子女,持戶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已購房未辦理房產證的須提供購房合同、銷售不動產統一稅務發票、銀行按揭合同或市房管局開具的購房證明等相關有效材料)、兒童預防接種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等有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教育部門劃定的學區范圍學校報名,辦理入學手續。
3.生源認定:各學校按照劃分的學區范圍,接受年滿6周歲的兒童,以及符合以下條件的隨遷子女就讀。如果學區范圍內需要服務的學生數量未超過學校接納能力,則全部接收;如果學區范圍內需要服務的學生數量超過學校接納能力,則按以下順序進行接收學生。
第一:學生及其父母戶口在學校學區范圍內,且戶主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并屬于學校學區范圍內。
第二:學生戶口在學校學區范圍內,且戶主為其本人,房屋的產權所有人也是學生本人并屬于學校學區范圍內。
第三:學生及其父母戶口不在學校學區范圍內,但家庭房屋的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并在學校學區范圍內。
第四:學生及其父母戶口在學校學區范圍內,戶主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房屋的產權所有人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屬于學校學區范圍內。學區范圍內落戶時間需達三年以上(含三年)。
第五:學生及其父母戶口(含集體戶口)在學區范圍內,實際居住地為租借房(憑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同時屬于學區范圍內。如該學生沒有隨父母落戶,則需要在學區范圍內落戶達三年以上(含三年)。
第六:外來人員、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本人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在一年以上及父母用工單位在學校學區范圍內,且能提供該單位合法的一年以上用工合同和社會養老保險憑證等材料,屬于學區范圍內。
超過學校接納能力的學生納入統籌分配范圍。
㈡初中新生入學
1.錄取流程
第一類:城區小學畢業生。
城區小學畢業生的小升初錄取工作由生源所在小學、招生學校、市教育局三方共同完成。
⑴信息采集。4月下旬,生源所在小學完成生源信息采集工作和學生就讀證明材料的搜集、整理、分類。
⑵組織聯審。5月中上旬,由市、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學校、生源所在小學聯合組成審核組到指定地點進行材料驗審工作。材料驗審、錄取工作,主要由招生學校負責,基教科、小學生畢業學校等主要負責監督、核定工作。
⑶張榜公示。5月中旬,各招生學校將擬錄取學生的名單張貼在城區各小學。
⑷錄取更正。5月下旬,集中解決錄取中出現的紕漏。由家長攜有關就讀證明材料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進行辦理。
⑸下發入學通知書。6月12日?16日,入學通知書由招生學校印制并與市教育局基教科在通知書上共同加蓋公章后,下發到畢業生所在小學。
第二類:外來人員、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不在本市城區小學就讀的學生)。
8月10?12日,外來人員、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集中辦理入學。家長持相關就讀證明材料按照學區劃片到招錄中學報名,并填寫小學生畢業登記卡和升學統計表。
家長按類別提供以下就讀證明材料:
⑴在城區有房產的學生須提供:戶口簿、房產證(未辦理房產證的家庭出示購房合同、銷售不動產統一稅務發票、銀行按揭合同或市房管局已購房證明)。
⑵外來經商、農民工等人員隨遷子女須提供:戶口簿、工商營業執照(辦證時間為一年以上)或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和工資明細。
⑶外籍員工、企業股權人(投資金額1000萬以上)、持有綠卡的企業家、外省商會副會長以上、高層次人才、軍人(含武警)等人員子女須分別提供:戶口簿、商務局開具有關企業投資證明或人事部門開具的高層次人才證明或部隊證明、父(母)親軍官證等材料。
8月14日,各招生學校將錄取名單報市教育局基教科集中核定。
8月22-25日,招生學校根據市教育局基教科核定的錄取名單向學生下發入學通知書。
2.生源認定:城區各初中學校按照劃分的學區范圍接收具有本市城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讀。如果學區范圍內需要服務的學生數量未超過學校接納能力,則全部接收;如果學區范圍內需要服務的學生數量超過學校接納能力,則按以下順序進行接收學生。
第一: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在學校學區范圍內,且戶主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同時屬于學校學區范圍內。
第二:小學畢業生戶口在學校學區范圍內,且戶主為其本人,家庭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所有人也是學生本人)同時屬于學校學區范圍內。
第三: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不在學校學區范圍內,但家庭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在學校學區范圍內。
第四: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在學校學區范圍內,戶主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時屬于學校學區范圍內。學區范圍內落戶時間需達三年以上(含三年)。
第五: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母與他人共有無獨立的房產戶,其產權份額不低于50%,屬于學校學區范圍內。
第六: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含集體戶口)在學區范圍內,實際居住地為租借房(憑房屋租賃合同、居住證等材料)同時屬于學區范圍內。如該學生沒有隨父母落戶,則需要在學區范圍內落戶達三年以上(含三年)。外來人員、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本人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在一年以上及父母用工單位在學校學區范圍內,且能提供該單位合法的一年以上用工合同和社會養老保險憑證等材料,屬于學區范圍內。
超過學校接納能力的學生納入統籌分配范圍。
城區拆遷戶、棚戶區改造拆遷戶子女就學安排:被征收居民遷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學須持家庭拆遷證明材料原件進行審驗,可選擇繼續在原戶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學,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學,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賃房屋附近相對就近入學。
㈢殘疾兒童入學。全市適齡殘疾少年兒童入學報名時間為9月1日。家長攜適齡殘疾兒童,持家庭戶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兒童預防接種卡、殘疾證(或醫院證明)、體檢證明等證件,到市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應按照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學區范圍,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各校不得拒收。
四、工作要求
㈠實行陽光招生。向社會全面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范圍、錄取結果等信息,市教育局監察室全程參與招生錄取各環節,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㈡嚴禁個人及學校單獨調取小學畢業生學籍卡和畢業生登記表,嚴禁各校擅自招收片區外生源。
㈢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教育收費政策,禁止收取與就讀掛鉤的借讀費等。
附件:
新余市城區中小學劃分地段及范圍
(一)城區小學招生范圍
1.長青小學:贛西大道以南、勞動北路以西、仙來中大道以北、竹山路向北延伸段及北湖公園南北中軸線以東區域。
2.明志小學:仙來大道以南、里木塘路以西、五一路以東、滬昆鐵路線以北的區域(不含格林小鎮)。
3.鐵路小學:里木塘路以東、仙來大道以南、沙土街以西、滬昆鐵路線以北區域(含格林小鎮);鐵路天橋以南的鐵路居委會。
4.暨陽學校:贛西大道以南、勞動北路以東、仙來東大道以北、孔目江以西區域。
5.逸夫小學:仰天崗大道以南、天工北大道以東、北湖西路以北、北湖公園中軸線至春龍湖畔豪園西邊路以西區域;北湖西路以南、長林路以東、仙來西大道以北、竹山路以西區域;長林南路以東、仙來西大道以南、五一南路以西、滬昆鐵路以北區域。
6.西湖小學:北湖西路以南、長林路以西、仰天崗大道以東(不含同創國際、中央公園)、滬昆鐵路線以北區域。
7.五一路小學:滬昆鐵路以南、天工大道以東、白竹路以北、金橋花園和小鐵路以西區域,及新鋼行政區及富塘村委交界的商住小區。
8.新鋼一小:新鋼公司轄區內山下片12個居委會;新鋼公司行政區域內商住小區(如沁園村、北村嘉園小區、望城商住區、鋼都現代城、公園一品等)。
渝水區城區小學招生范圍由渝水區教體局提出:
9.渝水一小:抱石大道以南、勝利南路以西,西至原新鋼鐵路以東;團結東路以北、勝利南路以東、抱石大道以南、玉紫南路以西;抱石大道以北、勞動南路以西、石油公司(108號)以南、公園1號以東;勝利南路以東、團結東路以南、府南路(含菜市場)至老東街5號以西、老東街以北;老東街以南、進士路以西、袁河以北,勝利南路以東區域。
10.渝水二小:解放東路以南、永濟巷以西、通瑞路以北、抱石東大道以北、人民北路以東;團結東路以南、府南路(不含菜市場)至老東街5號以東、老東街以北、西;老東街以南、進士路以東(魁星閣)、袁河以北、老吉新路以西、抱石大道以南、人民南路以東區域。
12.渝水三小:勝利北路以西、抱石大道以北(不含市直學校范圍)區域(不包括:抱石大道以北、勞動南路以西、石油公司(108號)以南、公園1號以東)。
13.渝水四小:勝利路以東、抱石大道以北、人民北路以西、鐵路以南;人民北路以東、解放東路以北、百花湖南門以西;抱石大道以南、玉紫南路以東、團結東路以北、人民南路以西區域。
14.渝水四小通濟校區:新欣大道以東、抱石東大道延伸段以南、袁河以南、袁河以西;抱石東大道以北、通瑞路以南、通濟路以西;永濟巷以東、解放東路以南、通濟路以西、通瑞路以北;百花湖南門以東(含南湖花苑)、解放東路以北、通濟路以西、孔目江以南;鐵路以南、孔目江以北、新欣大道以西;通濟路以東、鐵路以南、袁河以西、抱石東大道延伸段以北區域。
15.渝水六。黑M西大道以北、孔目江以西、春龍湖畔豪園西邊路向北延伸段以東、孔目江以西與觀巢鎮交界處以南的區域。
16.市八中小學部:沙土街以東、仙來東大道以南、孔目江以西、滬昆鐵路以北區域。
17.市十三中小學部:滬昆鐵路以南、天工南大道以西區域。
18.袁河明德小學:五一南路以西、白竹路以南區域。
19.富塘小學:五一南路以東、富塘村委、及與新鋼行政區域交界區域。
20.北師大新余附屬學校小學部:仰天西大道以北、紅色紀念廣場以西、仙來西大道延伸段以東區域及同創中央公園,仰天崗辦事處應星村委及渝水區袁河辦鄭家村委部分村小組適齡兒童。
(二)城區初中招生范圍
1.市一中:贛西大道以南、勞動北路以東、仙來東大道以北、孔目江以西區域;仙來東大道以南、沙土街以東、滬昆鐵路以北、孔目江以西區域。
2.市一中魁星閣校區:抱石大道以南、新鋼鐵路老東街以東、袁河以北、康居路以西區域;白竹路東延伸段連接解放西路以南、公園路以東、抱石大道以北、勝利北路以西區域。
3.市三中:滬昆鐵路以南、勞動南路以東、解放路以北、新欣南大道以西區域;解放路以南、勝利北路以東、抱石大道以北、新欣南大道以西區域;康居路以東、抱石大道以南、袁河以北、新欣南大道以西區域;新欣南大道以東與石洲管理處交界區域內商住小區。
4.市四中:勞動北路以西、仙來中大道以北,贛西大道以南、長林路以東區域;里木塘路以西,仙來中大道以南、青年路以北、竹山路以東區域。
5.市五中:長林路以西、滬昆鐵路以北、仰天崗山大道以東區域(不含孔目江行政區域內樓盤);仙來西大道以南、竹山南路以西、滬昆鐵路以北、長林路以東區域;滬昆鐵路以南、五一南路以西、白竹路以北、天工南大道以東區域。
6.市四中仰天崗校區(原毓秀校區):贛西大道以北、孔目江以西、與孔目江行政區域交界處以南區域商住小區。
7.市九中:沙土街以西、仙來大道以南、里木塘路以東、滬昆鐵路以北區域;滬昆鐵路以南、五一路南路以東、白竹路以北、勞動路以西區域;鐵路天橋以南的鐵路居委會。
8.新鋼中學:新鋼公司轄區內山下片12個居委會;山上片7個居委會;新鋼公司行政區域內商住小區(如沁園春、北村嘉園小區、望城商住區、鋼都現代城、公園一品、公園新天地等)。
9.市十三中:袁河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滬昆鐵路以南、天工南大道以西區域。
10.市十六中、高新區各小學:孔目江東岸的高新區行政區域內各商住小區及各行政村、鎮。
11.北師大新余附屬學校初中部:仰天崗西大道以北、紅色紀念廣場以西、仙來西大道延伸段以東區域及同創中央公園,歐里鎮、仰天崗辦事處轄區。
2019年廣東省小學初中必須
時間:2023-09-14 06:0:242019年廣州大學附屬中學小
時間:2023-09-15 21:0:392019年蘇州小升初注冊改革
時間:2023-09-14 11:0:032019年重慶一外小升初招生
時間:2023-09-20 1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