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努力
1931年9月19日,中國駐國際聯盟的全權代表施肇基向國聯報告事件,請國聯主持公道;
1931年9月19日,中國外交部長王正廷向日本公使重光葵提出嚴重抗議;9月21日施肇基正式向國聯提出申訴;
1931年9月23日,中國政府就此事照會美國政府,希望對方“深切關懷”。
內部決策和應對
九一八事件發生當夜,蔣介石正在去江西南昌的船上,1931年9月19日才由上海報紙得知事變發生,但是尚不明了情況。19日晚7點至9點間蔣致電張學良:“限即刻到。北平張副司令勛鑒,良密,中(正)刻抵南昌,接滬電知日兵攻沈陽,據東京消息,日以我軍拆毀鐵路之計劃,其借口如此,請向外宣傳時,對此應辟之,近情盼時刻電告。中正叩皓戌。”可見蔣當時并不知道東北事變詳情,故要張“近情盼時刻電告”。自然在九.一八事情之初,蔣介石并未向張學良下過不抵抗命令。
同日(1931年9月19日)南京國民黨中央執委會在蔣缺席的情況下召開會議,主要內容為請蔣即刻回京,并向日方提出抗議。
蔣介石于1931年9月21日下午2時返回南京,即召集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緊急會議,商討對日方略。”蔣氏同意中央常務會議之處置意見,主張以日本侵占東北的事實,先行提出于國際聯盟與簽訂非戰公約諸國,訴諸公理,同時團結國內,共赴國難,忍耐至相當程度,乃出于最后自衛之行動。會議決定:“(一)外交方面,加設特種外交委員會,為對日決策研議機關;(二)軍事方面,抽調部隊北上助防,并將討粵和剿共計劃,悉行停緩;(三)政治方面,推派蔡元培、張繼、陳銘樞三人赴廣東,呼吁統一團結,抵御外侮;(四)民眾方面,由國民政府與中央黨部分別發布告全國同胞書,要求國人鎮靜忍耐,努力團結,準備自衛,并信賴國聯公理處斷!
而1931年9月19日,日本若?禮次郎內閣確定了“不擴大”方針。同日,日本駐國聯代表芳澤先于中國通報日本和中國發生沖突,并稱日本政府已采取了所有可能措施避免這一地方事件的升級。9月22日幣原外相對中國政府駐日公使蔣作賓說:“陸軍愿吞并東三省, 余則視為吞一炸彈!9月24日日本政府對外發表的聲明中,雖然將事變的責任推給中方,但也表示,會將軍隊“大體撤回并集結于鐵路附屬地內”,并辯稱“帝國政府在滿洲并無任何領土欲望”。(當時日本軍部、關東軍與日本政府、外務省之間在處理事件的方式上確實存在分歧,可參見上海出版社翻譯之《日本外交史》。)
1931年9月22日,國聯電請中日兩國各遵承諾,撤兵保僑,并由英法德意西等國代表繼續處理本案。
因此1931年9月22日蔣介石在南京國民黨黨員大會上發表《國存與存,國亡與亡》的演說:“我國民此刻必須上下一致,先以公理對強權,以和平對野蠻,忍痛含憤,暫取逆來順受態度,以待國際公理之判決……此刻暫且含忍,絕非屈服。如至國際信義條約一律無效,和平絕望,到忍耐無可忍耐,且不應該忍之最后地步,則中央已有最后的決心與最后之準備,屆時必領導全國人民,寧為玉碎,以四萬萬人之力量,保衛我民族生存和國家人格!
1931年9月23日,國民政府《告全國同胞書》“政府現時既以此次案件訴之于國聯行政會,以待公理之解決,故已嚴格命令全國軍隊對日軍避免沖突,對于國民亦一致誥誡,務必維持嚴肅鎮靜之態度……然為維持吾國家之獨立,政府已有最后之決心,為自衛之準備,決不辜負國民之期望!
九一八事變發生后,國民政府采取了忍痛含憤,訴諸國聯,彌合分裂,準備抵抗的方針。這一方針雖然不僅沒有對日軍侵占東北立予抵抗的內容,并且還令全國軍隊對日軍避免沖突,但是,它與張學良的“不抵抗主義”是有區別的。其關鍵在于“準備抵抗”。此點固為11月舉行的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采取的方針及其后下令錦州抵抗的史實所證實,亦為事變之初,蔣介石指示對日軍可能在國民政府直轄部隊及其守衛地區發動進攻,應進行自衛的方針,以及開始考慮準備全國抗戰之史實所證實。
事變爆發之初,1931年9月21日,陸?哲娍偹玖畈繀⒅\長兼南昌行營參謀長熊式輝自南昌向蔣介石轉報駐煙臺海軍劉珍年師長哿辰電:“聞日本于巧晚進攻遼寧,皓晚將省垣完全占領,軍警盡被繳械。又,日軍艦一艘開來煙港,海軍有今日續來登岸消息。除飭嚴加戒備,究應如何態度,乞示方針。9月22日蔣介石批復:“煙臺劉師長勛鑒:日軍侵略,已提出國聯。此時我國應上下一致,嚴守紀律確定步驟,勿為日人借口。故先勸告民人,守秩序,遵公法,勿作軌外行動,以待國際公理與國內之團結。如果敵海軍登岸,則我方劃出一地嚴陣固守,以待中央之命令。此時須忍耐、堅定、鎮靜,謹守之。 中正養午!
1931年9月22日,熊式輝自龍華向蔣介石呈報請示:“淞滬為通商巨埠,日艦駐舶甚多,交涉萬一不能迅速解決,日方擴大行動,對我要塞、兵工廠及重要機關施行威脅襲擊時,我陸海軍究如何行動?”9月23日蔣介石批示:“應正當防范。如日軍越軌行動,我軍應以武裝自衛可也!蓖帐Y介石致電軍政部長何應欽,指示對日方略:我應采取正當防范。如日軍有越軌行動,我應以武裝自衛。軍政部長何應欽亦于同日發布《告誡全國軍人書》,指出:我同胞一方面應服從政府之指導,靜候國際公道之解決,一方面,尤應恪守軍人之天職,妥籌實力自衛之準備。
1931年9月25日,蔣介石致電山東省政府主席韓復榘:“我軍應在濰縣多加兵力,以防日軍出青島或煙臺,侵入濟南。我軍決在濰縣附近與之抗戰。全部計劃容另頒發!
1931年10月3日,蔣介石開始考慮全國備戰計劃,決定“以西北為政府之第二根據地,而以洛陽與西安為陪都”。
1931年10月6日,蔣介石電示上海市長張群:“日本軍隊如果在華界挑釁,我軍應規定一防御線,集中配備,俟其進攻,即行抵抗,希與天翼(熊式輝)兄妥商決定。
據參加特種外交委員會的邵元沖記載:“關于日本軍艦來長江之應付,決定令淞滬軍警長官嚴為防御,必要時取自衛行動。又,對于日軍侵犯首都時,亦決定堅持不屈,以期抵抗!
當時張學良下令“不抵抗”也受到國民政府內部部分人士的嚴厲批評。邵元沖(時任立法院副院長)指出:“所謂不抵抗者,乃不先向人開火攻擊,并非武裝軍人遇敵來襲擊至包圍繳械時,猶可束手交械而謂之為不抵抗主義者。民族主義、國民精神喪失已盡,安怪異族長驅如入無人之境也!保ā渡墼獩_日記》,第774-775頁)戴傳賢(字季陶)、朱培德在1931年9月20日致蔣介石的電報中也說:“政府只有始終宣示和平,從國際上做功夫,然當地竟無一舍死之人,恐外無以啟世界對中國之信賴,內無以立后代兒孫之榜樣!保ā洞鱾髻t、朱培德呈蔣主席九月哿電》,臺北:總統府機要室藏,《革命文獻拓影》,沈陽事變,第24?25頁)
1931年9月30日,國聯通過決議重申日本撤兵承諾。但1931年10月8日關東軍又轟炸了錦州。此后,隨著日本政府和外務省約束不了軍方反而屈從乃至追隨軍方擴大侵略,蔣介石、南京政府逐漸看清事實,開始命令張學良抵抗。
11月,日軍進攻黑龍江省時,黑龍江省代理省主席馬占山公開通電率部抵抗,蔣介石致電嘉獎鼓勵馬占山稱“我方采取自衛手段,其屬正當。幸賴執事(指馬占山)指揮若定,各將士奮勇效命,得以催敗頑敵,保全疆土,虞電馳聞,何勝憤慨”,張學良也電示馬占山“死守”“勿退”。至11月中旬,馬占山報告日軍攻擊江省,希望向國聯報告,請求制止,蔣介石電告馬:對江省抗戰,“已急催張副司令派隊援助”,并正式任命馬占山為黑龍江省主席。
1931年11月14日,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第一次大會通過決議“嚴令各省文武官吏若遇外侮入侵,應做正當防衛,嚴守疆土,與城存亡,不得放棄職守”。會上還作出了蔣介石率兵北上抗日的決定。
1931年11月23日,蔣介石致電張學良:“警衛軍擬由平漢線北運,以駐何地為宜?中(正)如北上將駐于石家莊,兄駐北平,則可內外兼顧,未知兄意如何?”(從蔣的電文也可以看出蔣張之間的關系名為上下級,實則遇事只能跟張商量。)隨后蔣調兵遣將準備北上,但是對于中央軍進入自己地盤一事,張未予響應。
黑省淪陷后,1931年底,日軍繼續進逼錦州。1931年12月8日,針對張學良準備放棄錦州,蔣介石致電張:“錦州軍隊此時勿撤退!睆垖W良不予理會。隨后1931年12月15日,蔣介石在粵方的逼迫下下野。1931年12月25日和1931年12月30日,接替蔣上任的以孫科為首的南京國民政府兩次電令張學良“對于日本攻錦州應盡力之所及,積極抵抗”、“惟日軍攻錦緊急,無論如何,必積極抵抗”,但是均為張學良拒絕,張擅自率各部于1932年1月2日撤出錦州。日軍隨即占領錦州及綏中一帶,實現了對東三省的完全占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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