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軍挑釁
1931年,中國人郝永德未經政府批準,騙取萬寶山村附近12戶農民的土地,并違法轉租給188名朝鮮人耕種水稻。這些朝鮮人開掘水渠,截流筑壩,侵害了當地農戶的利益,馬家哨口200余農民上告。吉林省政府批示:“令朝僑出境”。然而日本駐長春領事田代重德,派遣日本警察制止朝鮮人撤走,且限令于1931年7月5日前完成筑渠。7月1日中國農民憤而填渠毀壩,日本警察以護僑為名開槍打死打傷中國農民數十人,一手制造流血事件。事后,日本歪曲事實真相,在朝鮮各地煽動反華風潮,致使旅朝華僑死傷數百人,財產損失無數。同時日本借機增兵滿洲,為武裝侵略東北大造輿論。
柳條湖事件
1931年6月,日本關東軍中村震太郎大尉和曹井杉延太郎在興安嶺索倫一帶作軍事調查,被中國東北軍興安屯墾公署第三團團副董昆吾發現并扣留,在證據確鑿情況下,團長關玉衡下令秘密處決中村震太郎。日本借機宣稱東北軍士兵因謀財害命而殺死中村,威逼中國交出關玉衡,并在日本民眾中煽風點火,用“中村事件”和“萬寶山事件”誣陷中國“損害日韓移民”。
盡管日本在萬寶山事件和中村事件多次挑釁,張學良仍于1931年9月6日致電東北軍參謀長榮臻及東北三省政務委員會:“現在日方對我外交漸趨積極,應付一切,極宜力求穩慎,對于日人無論其如何尋事,我方務須萬方容忍,不可與之反抗,致釀事端。希迅即密電各屬,切實注意為要!边@就是所謂的“魚電”。
江淮水災
1931年7月28日,長江中下游豪雨成災,大水席卷江淮流域8省2市,漢口堤防潰堤,直接沖擊了南京國民政府的經濟和賦稅重心,使本已捉襟見肘的南京國民政府財政雪上加霜。大水造成的災民占全國四分之一人口,損失達20多億元。國民政府緊急組織“救濟水災委員會”,作為代表政府的最高賑濟機構,制定各種應急救災對策。
國民政府戰爭頻繁,再加上各項建設事業需費甚多,國庫空虛, 嚴重財政赤字,但仍將全國預算七分之一用于賑災,使國家赤字愈加增多。國民政府還通過賑災公債、美麥借款、加征稅收、攤派捐款和社會募捐等籌集錢款賑災,至1931年底共籌集6000余萬救災款。但湖北、安徽、江蘇仍爆發騷亂。
國民黨政府的外交
萬寶山事件發生后,蔣介石當即指派宋子文與日本駐華公使重光葵秘密商議。
隨后,他又抽調具有對日工作經驗的駐日內瓦國際聯盟代表蔣作賓出任駐日公使,想要以外交途徑來消弭東北的危機。
東北地方當局和國民政府依據蔣介石的對日消極態度錯誤地采取了不抵抗政策,但蔣本人在事變當天并不知情,因此張學良對失土喪師應負一定的責任。據《顧維鈞回憶錄》425(也有438頁)頁記載:“委員長原已發現他的處境非常困難,早在沈陽事件之前的夏天,他就在廬山舉行擴大會議,討論當時提出的提別是少帥在東北的集團提出的對日采取強硬態度,和直接抵抗日本的侵略政策等要求,委員長是個現實主義的政治家,他覺得必須對日談判!
日本關東軍不到兩萬人,中國東北軍駐在東北的有16.5萬人,在關內還有近十萬人。東北軍部隊多次接受張學良不準抵抗的訓令,在日軍突然襲擊面前,除小部分自發英勇抵抗外,其余均不戰而退。1931年9月19日上午8時,日軍幾乎未受到抵抗便將沈陽全城占領,東北軍撤向錦州。此后,東北各地的中國軍隊或宣布“獨立”,或繼續執行張學良的不抵抗主義,使日軍得以迅速占領遼寧、吉林、黑龍江3省大部分地區。雖有一部分東北軍加入了風起云涌的抗日義勇軍,但東北寒冷的氣候和稀少的村落,抵抗運動很難取得明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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