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省人社廳印發了《關于按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征繳社會保險費和計發社會保險待遇的通知》,要求各市縣依據省統計局公布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平均工資58406元,月平均工資4867元),征繳各項社會保險費和計發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下面隨愛揚教育小編一起來詳細了解關于海南上調社保繳納基數吧!
我省現行社保政策規定,職工實際工資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核定五項社保繳費基數。實際工資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基數;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報同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后,可按實際工資繳費,但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0%。
我省各市縣將從7月起調整社保繳費基數。調整社保相關繳費基數后,城鎮從業人員五項社保最高繳費基數為14601元(4867×300%),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不得低于2920.2元(4867×60%),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不得低于2433.5元(4867×50%)。
按照我省靈活就業人員月繳納政策,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應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間,即參保人員可以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間自愿選擇一個繳費基數繳費,繳費費率為20%,繳費金額在584.04元至2920.2元之間;基本醫療的繳費基數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即為4867元,繳費費率為6%,繳費金額為292.02元。同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最低需要繳費876.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