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的,可申請補繳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
2.本人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臺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資料;
3.個體工商戶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
(1)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到村(牧)委會填寫《補繳新型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2)村協辦員將《補繳表》上報鄉鎮事務所。
(3)鄉鎮事務所對參保人員的補繳資格、補繳年度、補繳金額等初審無誤后,將補繳信息錄入新農保信息系統,并上報縣級社保機構。
(4)縣級社保機構經復核無誤后,根據銀行代收或現金收繳相關規定收補繳款,完成新農保養老保險費的補繳。
辦理時限:工作日即時辦理
辦理費用:免費
海南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青海省共和縣團結北路11號
電話:0974-85127740974-8512274(勞動監察大隊)
郵編:813000
海南州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地址:青海省共和縣恰卜恰鎮人民街35號
電話:0974-8513218
郵編:8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