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說明:
五保戶,是指《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中的五保供養對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對象指農村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扶養義務人或雖有法定贍養扶養義務人,但無贍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所謂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幾項: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孤兒為保教)。
下列人員可以提出五保戶供養申請:
1、無法定扶養義務人,或者雖有法定扶養義務人,但是扶養義務人無扶養能力的;
2、無勞動能力的;
3、無生活來源的。法定扶養義務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規定負有扶養、撫養和贍養義務的人。
申請表:《五保戶申請登記表》
個人情況:個人情況村級證明
1、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因年幼或者智力殘疾無法表達意愿的,由村民小組或者其他村民代為提出申請。
2、經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后在本村范圍內公告;無重大異議的,由村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報送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3、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評議意見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將審核意見和有關材料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4、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和有關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對批準給予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的,發給《農村五保供養證書》;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東城區民政局
地址:東四十三條53號
電話:64021626
辦理時限: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和有關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對批準給予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的,發給《農村五保供養證書》;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辦理費用: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