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資金運用監管部主任孫建勇
養老金制度的發展對國家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有著現實和長遠的意義。我國養老金的發展狀況不容樂觀,而在未來,我國養老金將建立三項新制度,并將從四方面進行監管,養老金制度改革有利于社會保障的可持續,并將促進金融市場的發展。
根據國務院1997年26號文等文件的規定,我國目前已經形成了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目前,我國基礎養老金的資金來源為雇主或是企業繳納的個人工資總額20%,而未來其目標替代率為20%;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繳納對象為企業和職工,雙方共同繳納個人工資總額的11%,未來其目標替代率為38.5%;而過渡性養老金的繳納對象為雇主,由于費率存在地區差異,因此未來目標替代率約為20%。
我國目前實行的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混合管理的主要缺點,在于結構不明晰、責任不明確、資源配置不合理,存在大量的政府補貼。因此也使我國的養老金制度產生了單一支柱、國家計劃、政府包攬,收不抵支等問題。
我國養老金制度要實現三大轉變,一是由單一支柱體系向多支柱體系的轉變,基金模式由現收現付制向部分積累制轉變;管理模式由政府管理向市場管理轉變。
我國養老金將建立三項制度,主要為:1、建立受托管理制度:全國社;鹩扇珖绫@硎聲䲟问芡腥耍B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由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擔任受托人,企業年金基金由企業年金理事會或法人受托機構擔任受托人,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擬由省級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擔任受托人。
2、引入基金托管制度:要求建立托管賬戶,保證基金財產安全完整、全國社;鸷推髽I年金基金管理,已經引入第三方托管。
3、委托專業機構投資:
全國社;疬x擇若干家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擔任投資管理人,企業年金基金受托人按《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選擇若干家投資管理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農村養老保險賬戶基金,也將逐步委托專業機構投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