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提出構建和諧社會,“十一五”規劃建議公布,再到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社保問題的重要性、緊迫性一再被放大。各種跡象表明,在明年經濟發展和社會改革的總盤子里,中央政府力求緩解社保矛盾的力量分配當會加重,應對舉措當會加大。就此,我們給予樂觀又不失謹慎的預期。
社保矛盾是個籠統的說法,以中國現階段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改革現狀作為約束條件,最顯性也是最迫切需要緩解的社保矛盾,主要集中于養老保障、醫療保障、失業保障三個層面。需要加上一句,這三大社會保障在現階段都不是要解決“錦上添花”的問題,而是先解決“雪中送炭”的最低保障問題。最低保障所指,又有三個關鍵性問題必須首先形成社會共識:一是低保的底線急需適當調高;二是低保的覆蓋面有待迅速擴大;再是低保的資金來源必須由財政資金托底。
以我們的觀察,在“宏觀表述”之外,于操作層面,社保矛盾反映于養老保障,問題突出于保障基金寅吃卯糧,覆蓋面過窄;反映于醫療保障,凸現于醫改的走調和醫保推進的遲滯,以及現有醫保的嚴重失公;反映于失業低保,除了失業保障金太低,更突出的問題在于“登記失業率”遠不能涵蓋全部失業人口,管這件事的行政機構連低保對象的基數都沒能弄準,如何談得上“應保盡!,更談不上“應保必保”。
就總體而言,目前社會不和諧狀態還沒有發展為階層之間的直接沖突與對抗,而更多表現為對社會的不滿和對未來失去信心。舉最新抽樣調查實例,那些占勞動人口大多數的至今未能納入養老保障覆蓋范圍的勞動者的不滿與焦慮撇開不論,就是少部分已納入保障覆蓋范圍的勞動者,也對日后僅靠養老金養老缺乏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