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社保局獲悉,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由原來的9檔增至12檔,原繳費檔次取消或需要調整繳費檔次的參保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費檔次變更登記手續,部分逾時未辦理相關手續的人員,其繳費檔次將作統一調整。
今年按新標準繳納養老保險
按照全省統一規定,自1月1日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訊放心保)個人繳費標準全市統一調整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最高檔從每年2500元調整為每年5000元。其中,100元檔次僅限低保(含五保)家庭成員選擇。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個人年繳費額或集體補助(含其他資助)均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對重度殘疾人,市、區(市)政府按 500元的標準代繳不超過15年的養老保險費。
新政策還有一項利好消息,就是市、區(市)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適當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繳費即補。而各區(市)對選擇300元以上繳費檔次的,還可以提高補貼標準,具體標準由區(市)政府確定。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新政策規定,享受政府繳費補貼包括以下兩種情形:一是參保人按年繳費的,繳費即給予補貼;二是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實際年齡距養老金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達到養老金領取年齡時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對補繳部分(不含應按年繳費而未繳費或中斷繳費的)給予繳費補貼。也就是說,只要每年都正常繳費,政府都會給予每年30元的補貼,即使到了待遇領取年齡以后一次性補繳的年限,也會一次性補貼到位。除上述兩種情形外,其他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政府不給予繳費補貼。
2月底前須變更繳費檔次
今年1~3月份是青島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年一度的集中繳費期。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實行按自然年度繳納,采取銀行代扣代繳的方式。尚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的參保人員應于3月31日(繳費截止日)前,按繳費檔次將當年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足額存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專用銀行卡或存折,由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委托指定的銀行代扣代繳。未按規定時間將應繳納的保險費存入銀行卡或存折,造成銀行無法為其代扣代繳的,將視為參保人當年未繳費。
由于今年涉及到調整繳費檔次的問題,因此,市社保局提醒廣大參保居民,原繳費檔次取消或需要調整繳費檔次的參保人員須于2月底前,攜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證件到社區居委會或直接到街道(鎮)保障中心,辦理繳費檔次變更登記手續。
為了不影響參保居民正常繳納本年度保險費,我市規定,在3月份集中繳費期前,對原選擇每年100元、200元、400元繳費檔次,且未申請變更新繳費檔次的參保人員,其繳費檔次將統一調整為每年300元。原其他繳費檔次與新繳費檔次一致的,將予以保留不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