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當局關于印發江蘇省垣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驗步伐的關照
蘇政發[2011]144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當局,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元:
現將《江蘇省垣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驗步伐》印發給你們,請當真貫徹執行。
二○逐一年十月二十日
江蘇省垣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驗步伐
為了進一步完美我省社會養老保險系統,按照黨的十七大精力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劃定,依據《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18號),團結本省開展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事變現實,擬定本實驗步伐。
一、根基原則
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事變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頭腦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成長觀,環繞江蘇率先建成更高程度小康社會的方針,著眼于成立健全包圍城鄉住民的社會保障系統的要求,成立與我省經濟社會成長程度相順應的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慢慢辦理城鎮無養老保障住民的老有所養題目。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根基原則是“保根基、廣包圍、有彈性、可一連”。一是從城鎮住民的現實環境出發,低程度起步,籌資尺度和報酬尺度要與經濟成長及各方面遭受手段相順應;二是小我私人(家庭)和當局公道承擔責任,權力與任務相對應;三是當局主導與住民自愿相團結,引導城鎮住民廣泛參保;四是省確定根基原則和首要政策,處所擬定詳細步伐,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今朝實施屬地打點。
二、方針使命
成立小我私人繳費、當局津貼相團結的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社會統籌和小我私人賬戶相團結,與家庭養老、社會搶救、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住民晚年根基糊口。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事變從2011年7月1日起全面啟動。己經先行開展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事變的市、縣,要按照本實驗步伐,調解和完美相干政策;其他市、縣要抓緊憑證本實驗步伐擬定詳細操縱步伐,做好組織實驗事變;到2011年底,全面奉行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根基實現全包圍。
三、參保范疇
具有本省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門生),不切合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參保前提的城鎮非從業住民,均可在戶籍地自愿介入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
四、基金籌集
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首要由小我私人繳費和當局津貼組成。
(一)小我私人繳費。介入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城鎮住民該當按劃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尺度今朝設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個檔次,處所人民當局可按照現實環境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省按照國度要求和經濟成長及城鎮住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添等環境當令調解繳費檔次。應承處所按制度劃定試探行之有用的繳費方法。
(二)當局津貼。當局對切合領取前提的參保人全額付出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攫B老金由中央財務、省財務和處所財務配合包袱,省財務(含中央財務)對市、縣按人均財力分檔給以補貼,對經濟單薄地域給以重點傾斜。
市、縣人民當局應對參保職員繳費給以津貼,津貼尺度不低于每人每年30-50元,有前提的地域可進步補貼尺度,補貼尺度限低不限高;對選擇較高等次尺度繳費和繳費年限較長的,可恰當增進津貼給以勉勵,詳細尺度和步伐由市、縣人民當局確定。
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堅苦群體,市、縣人民當局為其代繳部門或所有最低尺度的養老保險費。
(三)勉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小我私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扶助。
五、成立小我私人賬戶
當局為每位參保職員成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小我私人賬戶。小我私人繳費、處所人民當局對參保人的繳費津貼及其他來歷的繳費扶助,所有記入小我私人賬戶。小我私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照我省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小我私人賬戶記賬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報酬
養老金報酬由基本養老金和小我私人賬戶養老金組成,付出終身。
省確定基本養老金尺度為每人每月最低60元,處所人民當局可按照內地現實環境恰當進步基本養老金尺度,對付持續繳費高出15年的城鎮住民,從第16年起,每高出1年,基本養老金可加發1%,進步和加發部門的資金由處所人民當局支出。本步伐實驗前,已按原處所政策領取養老金的職員,報酬高于按新政策計較養老金程度的,可繼承執行原尺度;低于按新政策計較養老金程度的,按新政策尺度執行。
小我私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尺度為小我私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小我私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溝通)。參保職員衰亡,小我私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當局津貼外,可依法擔任;當局津貼余額用于繼承付出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報酬領取前提
介入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職員,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本步伐實驗前,已領取原處所政謀劃定養老金的55周歲至60周歲女性,仍按原報酬尺度繼承領取,年滿60周歲后按本步伐確定的尺度領取。
本步伐實驗時,己年滿60周歲,未享受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報酬以及國度劃定的其他養老報酬的,不消繳費,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距領取年數不敷15年的,應按年繳費,并應承補繳,累計繳費不高出15年;距領取年數高出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要引導城鎮住民起勁參保,恒久繳費,長繳多得;引導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報酬領取職員的后世按劃定參保繳費。詳細步伐由市、縣人民當局劃定。
八、報酬調解
省按照國度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調解政策和全省經濟社會成長以及物價變換環境,當令調解基本養老金最低尺度。
九、基金打點
成立健全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政管帳制度。按照《江蘇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政打點實驗步伐》(蘇財規[2011]24號)己開設城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專戶的地域,基金納入城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專戶打點,專賬核算,單獨計息;未單獨開設城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專戶的地域,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專戶打點,分賬核算,按有關劃定保值增值。今朝,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以市區、縣為統籌地域,前提成熟時實施省級打點。
十、基金監視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分要切實推行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禁錮職責,擬定完美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營業打點規章制度,類型營業措施,成立健全內節制度和基金審核制度,按期披露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和付出信息,做到果真透明;增強社會監視,嚴禁擠占調用,確保基金安詳。財務部分要充實驗展監視職能,增強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支出、結余的監視,實施基金的財務專戶打點,確保專款專用。監察、審計等部分按各自職責實驗監視。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包辦機構和居委會每年在社區范疇內,對參保人報酬領取資格舉辦公示,接管群眾監視。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分與財務部分要親近共同,切實增強對基金的監視打點,按期搜查基金的籌集、存儲、上解、發放等事變。
十一、包辦打點處事
各地要當真記錄住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報酬環境,成立參保檔案,恒久妥善生涯。成立全省同一的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打點體系,與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打點體系整合,納入社會保障信息打點體系(“金保工程”)建樹,并與其他國民信息打點體系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大力大舉奉行社會保障卡,利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報酬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增強包辦手段建樹,整合現有資源,有前提的處所試探成立同一的包辦機構認真實驗養老保險制度。切實辦理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包辦打點處事須要的事變機構、職員和事變經費。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事變經費納入同級財務預算,不得從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中開支。
十二、相干制度跟尾
有前提的處所,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應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歸并實驗。其他處所應起勁締造前提將兩項制度歸并實驗。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與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被征地農夫社會保障、“五!狈鲳B、社會優撫、最低糊口保障等制度的跟尾步伐,按國度有關劃定執行。
十三、組織率領
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事變由省新型農村和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事變率領小組同一率領、組織實驗。省新型農村和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事變率領小組辦公室研究擬定相干政策并督促搜查政策落實環境,總結評估事變,和諧整決有關題目。
各級人民當局要充實熟悉開展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事變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域經濟社會成長籌劃和年度方針打點查核系統,切實增強組織率領,全面落實各項法子。抓緊擬定當地域的詳細實驗步伐,并報省新型農村和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事變率領小組辦公室存案,重要環境要實時陳訴。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分要切實推行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事變行政主管部分的職責,會同財務等有關部分做好統籌籌劃、政策擬定、同一打點、綜合和諧等事變。
十四、做好輿論宣傳事變
成立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貫徹落實科學成長觀、加速建樹包圍城鄉住民社會保障系統的重大決定,是調解經濟布局、擴大海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