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通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了規范招生工作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據。
第三條:學院概況
1、學院名稱:天津交通職業學院
2、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3、辦學層次:高職
4、學院代碼:12883
5、學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西青道269號
6、學院基本概況:
天津交通職業學院是天津地區唯一的一所綜合交通類高職院校。目前,學院是國家骨干高職院校、交通運輸部高等職業教育示范院校、天津市高等職業教育示范院校。同時,學院是國家汽車運用與維修專業領域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基地;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濱海新區現代物流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基地;國家級高等職業學校骨干教師培訓基地;國家“雙高”計劃建設單位;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天津市提升辦學能力暨世界水平校建設單位。
學院緊扣“交通”和“職業教育”兩個維度不斷完善以交通技術類專業為主體、以交通服務類專業為補充的綜合交通專業體系架構,開設汽車運用技術、現代物流、交通建設、軌道交通、智能制造技術、交通服務6個專業集群。其中,物流管理、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等7個專業已成為國內領先的特色專業。
學院堅持以校企合作項目引領專業建設發展。先后與企業合作建設了汽車、物流、商務、路橋、民航、軌道、工程機械等校內實訓基地,建設了279個穩固的校外實訓基地;與企業合作建立了多個訂單班,并積極探索現代學徒制培養模式,極大地提升了人才培養質量和畢業生就業質量。
多年來,學院堅持開放辦學,積極拓展國際合作空間,先后與德國、加拿大、英國、日本等國家的三十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交流關系,吸引泰國、印度、瑞典、俄羅斯等國家100余名留學生來校學習。埃及魯班工坊建設,將實現職業教育服務國際產能合作的重大突破。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院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處,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六條:學院設有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監督辦公室設在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要求、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了2020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報送到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同時學院將通過各省的招生考試信息網、報考指南等渠道向社會公布。在錄取過程中,學院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報考狀況,經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并報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在跨省招生計劃內可作適當調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20年普通高考報考指南。
第八條:專業收費標準:一般專業:5000元/生·年,特殊專業:5500元/生·年,空中乘務專業:8000元/生·年(以天津市物價局批準的標準執行)。住宿費:6人間 1000元/生·年;8人間 800元/生·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院下發的新生入學手冊。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文件規定為準。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依此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省份,錄取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為準。
第十一條:專業錄取以專業志愿優先為原則,按照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二條:對于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
第十三條:甘肅省“對口升學批次”錄取總分相同時,依次比較“文化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成績、“專業技能水平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如考生所屬省招辦有相關規定,按該省招辦要求執行。其他省份同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考生;其次文史類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理工類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單科分數,較高者優先(如考生省份有相關規定,執行該省份要求)。
第十四條:對內蒙古自治區專業錄取執行“專業志愿清”原則,如有變化以內蒙古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對江蘇省考生實行先分數后等級錄取原則,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1合格”(含)及以上標準,如投檔分數相同,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排序較高者。
第十六條:我院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浙江、天津、山東、海南等。▍^、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浙江、海南、山東等高考改革試點。▍^、市)考生須滿足我院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八條: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九條:我院空中乘務專業擬招收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遼寧省、黑龍江省、云南省、河南省、甘肅省、吉林省、山西省的考生,具體招生計劃、報考條件及錄取實施辦法,詳見我院在相關省市招生簡章或登陸天津交通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二十條: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和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專業考生須無色盲色弱,矯正視力5.0以上,適合男生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建議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4cm,女生不低于165cm,無色盲色弱,矯正視力5.0以上,用人單位招錄男生比例高于女生。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建議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0cm;女生不低于160cm。
第二十一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學院專業課程設置外語語種為英語,小語種慎報。
第二十三條:被我院錄取的考生,經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學院招生處直接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后續管理
第二十四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院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學院新生報到須知。
第二十五條:新生報到入學時,經初步審查通過即可獲得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第二十六條:學院根據《天津交通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轉專業政策執行《天津交通職業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勵志獎學金、天津市人民政府獎學金等多種單項獎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并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用以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交通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0年天津交通職業學院高職招生。
第三十條:本章程經天津交通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一條:我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以本章程公布的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天津交通職業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錄取信息通過我院招生網http://zhaosheng.tjtvc.com/公布。
第三十四條:招生咨詢方式
學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西青道269號
郵編:300110
招生咨詢電話:022-87912328
紀檢監督電話:022-87911272
E-mail:jtxy12883@126.com
學院網址:http://www.tjtvc.com
微信公眾號:tjtvc_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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