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藝術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藝術職業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藝術職業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藝術職業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高職
四、學校代碼:12882
五、學校校址:天津市河東區婁山道27號
天津市南開區蒼穹道8號
六、學;靖艣r:
學校歷史:天津藝術職業學院成立于2002年,是由中國北方曲藝學校和天津市藝術學校共同組建而成的國辦全日制綜合性藝術類高職學院,隸屬于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辦學條件:學院分居河東和南開兩個校區,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捷。學院行業優勢明顯,師資力量雄厚,教學特色鮮明,辦學成果顯著,在全國享有較高的社會知名度。
專業門類:2020年學院設曲藝表演、表演藝術(幼兒藝術)、音樂表演(聲樂、器樂)、鋼琴調律、舞蹈表演、文物修復與保護、人物形象設計、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舞臺技術)、播音與主持、旅游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攝影攝像技術等13個招生專業及方向。其中曲藝表演、表演藝術(幼兒藝術)專業新生入學后在南開校區上課,其他專業在河東校區上課。
人才培養:學院以傳承、發展中華傳統民族文化和服務天津文化強市發展戰略為宗旨,以社會需求為導向,走產學研相結合的發展道路,努力培養大批德才兼備、適應文化大發展大繁榮需要的高素質應用型專門人才。
就業形式:學院成立以來,為局所屬的各級各類院團、展覽館、博物館、天津大劇院、華夏未來等單位輸送了大批專業對口的優秀畢業生,始終保持較高的就業率,現已成為與天津國際港口城市和北方經濟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現代化藝術人才培養基地。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天津藝術職業學院設高職層次招生委員會(此后簡稱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此后簡稱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院成立以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 我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0年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還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學費收費標準:普通類專業5000元/年·生,藝術類專業8000元/年·生。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布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20年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
住宿收費標準:6-8人間,700元/年·生。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藝術專業考生須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書)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 院校錄取,實行順序志愿的省份,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當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依此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所在。▍^、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十一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執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隊,然后再依次按照每位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果考生總分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再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二條 所有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考生所在。▍^、市)組織的藝術類統(聯)考測試。凡統(聯)考測試未涉及到的專業,考生可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專業測試。同時我校也承認其他院校同類專業?己细癯煽。如遇不允許我校承認其他院校同類專業?己细癯煽兊氖∈,考生必須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專業測試。我校曲藝表演專業除個別省份使用統考外,只承認我校自行組織的專業測試合格成績。
藝術類專業錄取,對于組織藝術類統(聯)考測試的專業,執行各省市劃定的文化課與專業課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將已投檔的考生依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按專業課成績從高至低順序錄。粚τ谠盒W孕薪M織專業測試或承認其他院校同類專業?汲煽兊膶I,在考生專業成績合格的前提下,執行各省市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將已投檔的考生依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按文化課成績從高至低順序錄取。如有調整,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為準。藝術類專業的報考辦法及錄取原則見《天津藝術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簡章》。
第十三條 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等。▍^、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如有變化以內蒙古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在江蘇省,選測科目和等級按照其公布的我校招生計劃中的內容執行。
第十五條在天津市參加春季招生考試的考生,其錄取原則見《天津藝術職業學院2020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招生章程》和《天津藝術職業學院2020年春季招收中職畢業生的招生章程》。
第十六條同分情況:浙江、海南、山東等等高考改革試點省(區、市)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江蘇考生,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排序較高者。其他省份考生,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文史類專業的相關科目依次為外語、語文、數學;理工類專業的相關科目依次為外語、數學、語文),如再相同,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考生。
所有省份藝術類專業,按文化課成績排名錄取的專業,文化課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外語、語文、數學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按專業課成績排名錄取的專業,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績再次相同,那么依次按照外語、語文、數學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
第十七條 學院各專業招收考生不設性別限制,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八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上述文件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九條 學院各招生專業公共外語為英語,其他小語種考生慎報。
第二十條 我校在接到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二十一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的新生按照國家政策,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按國家教育部規定實行電子注冊,學校依據《天津藝術職業學院學生管理條例》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轉專業政策執行《天津藝術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
第二十四條 我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按規定享受、申請。
第二十五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藝術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天津藝術職業學院高職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天津藝術職業學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藝術職業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0年天津藝術職業學院高職招生工作,由天津藝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東區婁山道27號 郵編:300181
天津市南開區蒼穹道8號 郵編:300381
招生咨詢電話:022-23855353
招生舉報電話:022-23855365
網址:www.arttj.cn
E-mail:17489720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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