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理論學習思之不深、研之不透。從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方法論的角度對的時代背景、歷史地位、哲學意蘊、理論貢獻認識還不深刻,從中找立場、找觀點、找方法做得不夠,以指導改革發展實踐還思之不深、研之不透,離“弄通”“做實”的要求還存在很大差距。
2. 學用結合、學以致用不夠。個別支部用黨的最新理論創新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工作不到位,特別是用指導工作做的不夠好,與縣情與本單位實際結合不夠緊密,創造性不足,一些支部黨建工作、業務工作起色不大,沒有展現出應有的新氣象新作為。
3. 抓實抓常、跟蹤問效不夠。從去年督查調研發現,總支各支部在理論學習方面確實是抓了,但囫圇吞棗、生吞活剝、碎片化、為學而學的問題比較普遍,一些支部很多必學的內容沒有學,學習記錄上臨時抄補、應付檢查的痕跡很明顯;有的黨員干部對一些常識性問題模模糊糊,“四個意識”“四個自信”“四個全面”“五位一體”“新發展理念”都說不完整,可以說是既沒“入腦”更沒“入心”。
4.政治意識不夠強,政治紀律觀念有所松懈。比如日常工作中對一些同事對黨的錯誤言論不能很好的發聲亮劍,旗幟鮮明的進行抨擊、回應,對一些牢騷、不滿不能有效的進行教育、引導。大局意識不夠強,干工作、做事情考慮自身工作多與同事協調配合不夠。
5.政治意識不夠強。沒有從理論聯系實踐、指導實踐的角度出發,局限于掌握了解這個層面,運用于實際工作不夠。在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上做得還不夠,工作中對一些同事妄議中央的言行作斗爭不夠,沒有進行正確的引導。大局意識不夠強,習慣于緊盯自己分管內的工作,對全局的工作參與不夠,建言獻策不夠。
6. 自覺能力不夠強。在政治意識方面,執行黨章黨規黨紀不夠嚴,有時說一些不符合黨員身份的牢騷話;在大局意識方面,干事情考慮自身的工作多,與其他同志協調配合不夠;在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方面,認為自己只是一名普通黨員,聽從領導的指揮就可以了,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不夠。
7.政治認識的高度和精細落實的力度還不夠。對一些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模糊認識和不當言行,自認為自己不做不說并要求下屬不做不說就行了,對新時期黨面臨的“四大危險”“四大考驗”認識不深,缺乏高度的警惕性和斗爭性。有時對上級一系列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握不夠全面、理解不夠深刻,使一些政策的實施和決策的執行不夠到位。存在著與單位或個人關系不大,結合不太緊密或者執行中有困難的,就采取開個會,要求一下就完事的情況,實際上是打折扣,搞變通的表現。
8. 遇到困難,努力客服的決心不夠。班子成員普遍感到,自己能夠成長為一名黨員干部,每一步都離不開黨的培養、組織的培養,特別是見證了十八大以來,為黨中央,帶領開創了黨和國家建設發展的新局面,更加堅定了對黨的信賴,堅定了對的擁護愛戴,堅決聽從和黨中央指揮,堅決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各項決策部署。但對照標準更高的要求,也還存在工作落實的針對性實效性不高的問題,特別是在落實中遇到困難時,積極主動協調做得還不夠,有時過多考慮本科室的實際情況,強調客觀調研,政治執行力還有差距。
9.自身學習和自覺能力不夠強。能夠深入學習貫徹和新黨章,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特別是把增強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作為一個剛性要求來貫徹、作為重要政治紀律來遵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黨中央提倡什么、就認真踐行什么,黨中央禁止什么、就堅決反對什么,做到令行禁止。但是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學習思考和洞察力有待進一步加強。對國家方針政策的變化領會思考還不全面,缺乏用長遠眼光觀察形勢、分析問題的敏銳性和前瞻性。
10.工作精準度不夠高。支部班子能夠認真學習貫徹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始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自覺做到“四個服從”, 堅決維護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各項決策部署。主要存在問題是落實工作針對性實效性還需要不斷提高,比如,對于上級部署的工作,有的工作雖然落實了,但效果還不理想,特別是在脫貧攻堅工作方面,結對幫扶的精準度還不夠。
11.對黨的理想信念理解不夠深刻。作為一名有著20多年黨齡的黨員,自己在政治上是合格的,能夠自覺學習貫徹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維護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是,作為黨支部書記,自己在黨員教育管理上還做到不夠到位,也感覺到自己把堅定理想信念體現到本職工作中還不夠,沒有完全把理想信念轉化為推進“四個全面”、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行動和內在動力,特別是對照提出的“四個能否”衡量標準還有差距。在抓具體的部機關日常工作、大黨建工作和干部監督工作中,也沒有時時做到強調理想信念、狠抓理想信念。
12.不夠嚴格要求自己。自己能夠認識到,作為一名黨員,黨的意識、黨章意識、黨員意識是最根本的意識,講政治是最起碼的要求,始終沒有放松過對政治理論的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特別是黨的九大以來,通過系統深入學習和十九大精神,自己感覺政治上更加堅定,對“四個自信”“四個意識”銘刻于心,始終能夠從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堅守共產黨人理想信念的精神家園。但是,自己也認識到,信念的堅定,來自理論的武裝。目前來看,還存在政治理論素養不夠高的問題。雖然能夠做到持續學、經常學、主動學,但在學深學透上還欠火候,具體工作中沒有很好地做到運用自如。今后,要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既要真學、真懂,更要真用、會用。
13.主動攻堅克難的決心不夠。對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縣委的重大戰略部署,有理解不深刻、落實不到位的現象,在結合自身特點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上有所欠缺,缺乏前瞻性的對策和方法,缺乏開拓創新精神,破解難題的辦法、手段不多。比如對縣委、縣政府下達的招商引資、爭取資金等硬性工作任務,缺乏攻堅克難的決心和信心,不是主動出主意,想辦法完成,而是抱怨不合理,有等待觀望思想。
14.政治意識不夠強。特別是政治紀律觀念有所松懈,執行黨章和黨內法規不夠嚴格。有時說的一些話不符合黨員身份,比如,面對工資待遇不一樣時,有時會發一些牢騷。
15.大局意識不夠強。干工作,做事情考慮自身工作多,與同志協調配合不夠,個人服從集體時有時有怨言。
16.在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方面不夠重視。有時認為自己只是一名基層的普通黨員,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離自己比較遙遠,是高級領導干部的事兒,對此認識不深不透。
17.政治敏銳性不夠強。自己雖然能夠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深刻反思,還有一些亟待改進的地方。對網絡、社會上流傳的一些有損黨和政府形象的言論不愿反駁,不愿抨擊,認為自己不傳不信就得了,沒必要爭論。
18. 對黨的感情雖然深厚,但對黨的政治理論認識不深、領悟不夠,用以指導工作的能力還比較欠缺。剖析原因,主要是學習與工作存在脫節,理論學習層次淺,講政治的意識還沒有固化在腦子里。
19. 落實工作的時效性不夠高。支部班子成員能夠認真學習貫徹和黨的十九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要存在問題是落實工作的實效性還有待加強。比如,黨員管理全程紀實工作雖然出臺了實施方案,但沒有做到按季度評議黨員。
20.踐行“四個意識”不夠自覺。政治意識方面,常委班子自覺做到政治方向不偏、政治信仰不變、政治立場不移,但對社會上媒體上一些抹黑黨、詆毀黨的形象的言論和行為,沒有采取強硬有效措施予以抵制。大局意識方面,堅持正確認識大局、自覺服從大局、堅決維護大局,但在脫貧攻堅、項目分配等實際發展問題上,總想著讓省市加大環縣投資,多給環縣吃偏心飯,沒有從全省、全市的大局上想問題。核心意識方面,堅決維護的黨中央權威,但對系列重要講話學習還不夠全面,重要精神領會的也不是很深刻。看齊意識方面,存在著向黨中央看齊、向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不夠經常、不夠主動的問題,與上級領導的精神狀態相比,與先進典型相比,我們還有很大差距。
21.攻堅克難、勇于擔當的意識不強。思想上還存在愿意干短期內能取得效果的事、容易干的事、出成績的事,對一些難事、苦事、見效慢的事、歷史遺留下來的事,抓的積極性還不高,還缺乏攻堅克難的志氣、敢闖敢試的銳氣、大膽負責的膽氣。
22.跟蹤問效、一抓到底的力度不夠。抓工作落實一定程度上還存在著重布置、輕落實,重安排、輕問效的問題,在落實過程中一些工作跟的不緊、督的不嚴,在重大項目、重點工作、重要工程的抓小、抓細、抓實上做的仍不夠,缺乏一抓到底的“釘釘子”精神和持之以恒的韌勁。
23.從嚴從實、抓常抓細的標準不高。班子成員對分管領域的業務工作和黨建工作用力不均,全面從嚴治黨的壓力傳導還不夠有力,對重點領域、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權力運行的監督防范還存在不到位的現象,巡察震懾作用尚未充分發揮,運用“四種形態”還不夠靈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仍有發生。干部使用還存在選任渠道單一,落實干部“能上能下”制度還有差距,激勵干部干事創業的容錯糾錯機制還不健全。
24.做老好人,管理失之于軟、失之于寬。一些同志不敢負責、缺少擔當,沒有以“越是艱險越向前”的英雄氣概和“狹路相逢勇者勝”的斗爭精神堅定不移地抓好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寬松軟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同志間談心交心少、互相批評就更少,下去指導工作不敢觸及敏感問題,有時甚至回避矛盾問題,存在“只求不出事,寧愿不做事”的錯誤思想和偏激行為。個別同志不敢擔當,一些小事都要層層上報,自己不表態或模糊表態,依靠“一把手”和黨組拍板決定,影響了工作效率。對干部隊伍管理不嚴,存在好人主義傾向,發現了問題沒有及時處理。比如,有的地方選舉中早有拉票賄選現象,發現晚了,處理慢了,手段軟了,以致造成不良影響。再比如,有的地方年輕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范等問題,沒有及時發現、有效制止、嚴肅查處。還比如,巡視、審計等部門對財政資金使用、干部離任審計等提出了不少問題,有的問題甚至反復發生,雖然也進行了一些整改,處理了一些人,但重視程度不夠、處理不及時、整治不到位,更沒有從資金審核、撥付、使用、整合、監管等方面去研究辦法、制定制度。
25.開拓創新的擔當不夠。到教育局兩年來,通過考察、學習和調研,深感與教育發達地區相比,我們工作的創新力度還不夠,必須解放思想,奮起直追。但缺少“第一個吃螃蟹”的精神,一遇到具體問題,往往瞻前顧后、患得患失。比如,校長職級制改革,很多省市已成功試行多年,我省也進行了試點,如果能在我市落地生根,必將大大激發教育生機與活力。但面對復雜的社會輿情、眾多的“一票否決”和信訪穩定壓力,內心深處求穩怕亂,總想等上級政策或看別的區市怎么辦,缺少“涉險灘”“啃硬骨頭”的精神。
26.攻堅克難的拼勁不足。以前抓工作有一種敢闖敢試、迎難而上、不達目標誓不罷休的勁頭,隨著年齡的增大,這種激情和勁頭有所消退,精神狀態有所松懈,遇到難題時甚至有了繞道走的想法。比如,作為“省長工程”的解決中小學大班額工作,各級領導都很重視,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解決,由于解決大班額涉及土地、資金、師資一系列制約難題,工作中我攻堅意識不強,有畏難發愁思想,導致X處學校建設項目,還有X處主體在建,X處涉及居民拆遷沒有動工。
27.從嚴治教的剛性不強。我市教師隊伍群體龐大,人員眾多,必須從嚴管理、從嚴監督。但工作實際中,有時候臉黑不下來,對于個別干部的錯誤言行批評不夠嚴厲,在對干部教師的日常監督管理,尤其對違規人員的懲戒上力度還不夠大。比如,針對在職教師有償家教問題,雖然下了很大的決心,每年都聯合公安、人社部門開展集中整治,但在查處工作環節措施不夠狠、手段不夠硬,導致這個問題還沒有完全徹底解決。
28.責任擔當精神不足。面對社會不良風氣、腐朽思想、不合理現象帶來的沖擊,入黨之初那種源于崇高理想的激情有所減退,與上班之初的“丈夫只手把吳鉤,意氣高于萬丈樓”的豪情壯志相比,負重前行、知難而上的精神有所減弱,總覺得上有班長掌舵,下有同志劃船,自己只要做好本職工作就行,多了一份進退之憂、得失之患、毀譽之虞。面對一些緊事難事、煩事愁事,思想上存在畏難情緒,“逢山開路、遇水架橋”的工作魄力不足。比如,分管的工業企業、招商引資,對如何壯大xx、xx等支柱企業,培育xx、xx等成長型產業,如何涵養骨干稅源、促進招商突破,雖有清晰的思路、明確的目標、堅定的決心,但仍存在安排布置的多,督查研究的少,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毅力,造成部分工作形成“棚架”現象。
29.開拓創新意識不夠。對一些事項僅滿足于安排了、推動了,缺乏步步為營、環環相扣的轉落實招數,高標定位減弱、開拓創新不足,使得一些本應短期見效的工作“沙灘流水不到頭”。比如:對破解xx經濟發展難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破解產業發展瓶頸等難點問題,思路拓展不夠、措施創新不足。
30.落實“一崗雙責”不力。對分管領域和干部身上的缺點和錯誤提醒不夠、批評教育不力,“啄木鳥”作用發揮不到位,時持“佛系心態”,沒能很好地做到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缺乏較真碰硬的狠勁。
31.黨建主體責任落實還不夠到位。雖然始終高度重視黨建工作,但在抓常抓細上下功夫還有不足,專題議黨和定期議黨制度執行還不夠好,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層層遞減問題仍然存在。有的基層黨委抓黨建的首責、主業意識不強,工作沉悶被動。有的基層黨委落實議黨制度不嚴格,沒有按要求及時召開定期議黨會議和專題議黨會議。個別黨組織沒有及時換屆、“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等機關黨建“燈下黑”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
32.“兩個責任”落實還不夠到位。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傳導不夠,問責追究力度有待加強。有的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辦法不多、措施不實,壓力層層遞減。有的落實主體責任搞形式主義,作表面文章,滿足于開會、講話和簽責任書等基本動作,日常工作推給紀委(紀檢組)唱獨角戲。有的對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理解認識有偏差,在實際工作中的綜合運用還不夠到位。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落實“三轉”不到位,有的部門紀檢組長還在分管業務工作,有的紀檢組一年都沒有查過案件,沒有發揮應有的“探頭”作用。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不夠及時和準確,使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沒有得到有效遏制。
33.及時發現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還需加強。市委領導班子始終堅決同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但對黨員干部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指導監督檢查手段單一,標準不夠具體,操作性不夠強,不能及時有效地發現問題,管理監督還不到位,抓早抓小做得不夠好。一些地方和單位在落實上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時,有打折扣的現象,遇到工作落實中的困難,既不報告,也不主動解決,影響了工作推進。對此問題,市委領導班子及成員解決的辦法不多、措施不力。一些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隊伍沒有做到令行禁止,甚至出現拉幫結派、搞“小圈子”“一言堂”的現象,直到相關領導干部因違紀違法被舉報后,市委領導班子才知情。市、縣巡察工作在發現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方面,基本還沒有發揮作用。
街道黨員批評與自我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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