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目前要交哪些稅費?
1.二手房的營業稅優惠政策的取消,使得個人購買兩年以上不足五年的二手房房屋,交易成本提高了約定的購房合同款中的5.55%,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一些投機的需求,對首次?業和改善性需求的影響比較有限,是政府一個合理的選擇,因此這個行為也在市場的預期之內,一年的四季度以來一線城市中的二手房交易量激增就是這個很好的證明。
2.通常上二手房的營業稅的稅率都是5%,加上營業稅附加以后是5.55%,根據計算的差額或者全額5.55%,就是所需要繳納的營業稅及其附加。凡是房產證(或者稅務部門出具的契稅稅票)填發時間不足2年的,需要交納成交價格5.5%的營業稅,滿5年后,屬于普通住宅的免交,屬于非普 通住宅的按照(實際成交價格-原購買價格)5.5%的標準交納。
二手房交易稅費由誰交?
按國家相關部門規定,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及土地增值稅、教育附加費均是賣方支付的,前二者是房屋賣出所產生,而賣方就是所得者,所以,這以上稅費由賣方支付才是合理的。但這幾個稅費所占比例較大,就成了賣方定價的一個重要標準。因此,很多賣家相應降低房價,搞一刀切,凈收房價,所有稅費由買方負責了。不過生意場上,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當各自認為物有所值時,買賣就成功了。
稅費由誰交的問題,實際上國家有明文規定,全由買家交原則上說是不合理的。但實際上稅費與房價是相互關聯的,如果賣家交稅費,那么房價可能就高一些,買家交稅費,房價就相對低一些。合同中約定由誰交稅費是符合民法上自治原則的,從這個角度講稅費由買家交也是合理的。
二手房房產交易處于低迷時期,市場越來越有利于買方的情況下,業主愿意分攤稅費的情況近期明顯增多,甚至有業主愿意同買家各付各稅。但實質上只是形變質不變,其實不管是實收還是各付各稅,對于售房者收益并沒有變化,其實不管是實收還是分攤交易費用,總價往往是一樣的,業主愿意分攤部分稅費,在放盤時會把這部分費用加到放盤價上,始終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稅費轉嫁是否合理,業主實收由買家支付賣方稅費,但稅所所出具的票據名稱還是原業主的,由此看國家規定該項費用應由出售收益方支付,現由買家支付并不合理,但買賣交易亦存在你情我愿的合同原則,也可以說合理!
房屋買賣營業稅的繳納方法
1?年限規定。房屋產權證取得時間不足兩年的,繳納房屋出售總價的5.65%。房屋產權證取得時間滿兩年的,且房屋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房屋出售盈利部分的5.65%作為稅收。房屋產權證取得時間滿兩年的,且房屋建筑面積在144平米以下的,可以不用繳納營業稅。
2?如果將以個人名義購買的房屋產權不足兩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情況,需要繳納全額的營業稅。
3?以個人名義購買的非普通房屋,例如經濟適用房?公房等,房屋產權取得兩年以上包含兩年的房屋對外銷售的,營業稅的繳納以銷售總價減去購入時的總價的差額比例征收。
4?以個人名義購買的普通住房也就是商品房,房屋產權取得兩年以上的包含兩年的房屋對外銷售的,不征收營業稅。
5?單位或是個人將所購的房屋以饋贈的方式贈與親人或朋友的,同樣視同房產交易,也要繳納營業稅,繳納的稅款是房屋總價的5%的稅費,由贈與人繳納。
二手房營業稅時間標準為:
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所注明的時間,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即房屋產權證上注明的時間早于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的,以房屋產權證注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早于房屋產權證上注明的時間的,以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
一般情況下,二手房是以項目取得房產證的時間為準的,具體可咨詢相關管理部門。
新政對此前購房需滿5年免征營業稅的政策放松:
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
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
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按照新政規定:
營業稅(賣方)對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
個人購買普通商品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對個人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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