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營業稅計算
二手房營業稅稅率5.55%,由賣方繳納。
2015年3月3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
(一)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二)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標準、辦理免稅的具體程序、購買房屋的時間、開具發票、差額征稅扣除憑證、非購買形式取得住房行為及其他相關稅收管理規定,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2號)同時廢止。
如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如商鋪、寫字間或廠房等,則不論是否滿2年都需要全額征收營業稅。
二、二手房營業稅調整
暫行條例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不動產,按成交價格征收5.65%的營業稅。1999年,為了配合國家住房制度改革,切實減輕個人買賣普通住宅的稅收負擔,國家出臺優惠政策規定,對個人購買并居住超過一年的普通住宅,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個人購買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銷售時營業稅按銷售價減去購入原價后的差額計征。最近,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遏制投機炒作行為,國家對個人轉讓房地產營業稅政策做出調整,自2005年6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對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
勞務所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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