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部隊軍官的家屬是可以選擇隨軍的,那么最新的家屬隨軍條件是怎么樣的呢?下面大學高考為大家介紹,歡迎查看!
國務院、中央軍委批轉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關于調整軍人家屬隨軍政策的意見
國發[2011]6號
為增強部隊凝聚力戰斗力,促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結合部隊實際,對軍人家屬隨軍政策作出調整。軍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經師(旅)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批準,可以隨軍:
一、正連職(含一級科員、專業技術十二級、體育八級)以上的干部和三級軍士長以上的士官。
二、在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服役的干部和四級軍士長以上的士官。
三、在導彈、衛星試驗訓練基地從事試驗或在戰略導彈部隊從事裝配檢驗工作的干部,在艦、艇、船(只限執行海上任務)上服役的干部和空勤干部(包括飛行人員和空中戰勤人員)。
四、駐北京市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部隊的副營職(含副科級、專業技術十一級、體育七級)以上的干部;駐北京市其他區(縣)部隊的副營職或服現役滿15年以上的干部。駐京部隊三級軍士長以上士官和空勤干部家屬隨軍條件,分別按第一條、第三條有關規定執行。
2011年3月14日
延伸閱讀:軍人家屬隨軍政策全解讀
最新的軍人家屬隨軍條件是什么?
國務院、中央軍委2011年3月批轉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關于調整軍人家屬隨軍政策的意見》。新的軍人家屬隨軍條件與以往相比明顯放寬:
一是將駐全國一般地區部隊干部的家屬隨軍條件由副營職或服役滿15年統一調整為正連職;
二是取消駐艱苦邊遠地區部隊干部的家屬隨軍條件;
三是取消在特殊崗位工作干部的家屬隨軍條件;
四是將駐京城區部隊干部的家屬隨軍條件由正營職或服役滿15年的副營職統一調整為副營職;
五是將駐艱苦邊遠地區部隊士官的家屬隨軍條件由三級軍士長以上士官調整為四級軍士長以上士官。
不同地區、不同崗位軍人家屬的隨軍條件有何區別?
不同地區、不同崗位隨軍條件不同。
保持軍地政策的一致性,按不同地區設置隨軍條件,向艱苦邊遠地區、島嶼部隊和特殊崗位傾斜。西藏自治區與艱苦地區同等對待。
艱苦邊遠地區、島嶼部隊和特殊崗位是如何界定的?
1.艱苦邊遠地區的界定,按照人事部、財政部2006年《關于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確的地區范圍執行。
2.考慮西藏自治區的艱苦性和特殊性,這次調整明確西藏自治區與艱苦地區同等對待。
3.島嶼部隊的界定,按照總后勤部2009年《關于調整完善高山海島津貼制度的通知》中明確的島嶼范圍執行。
4.特殊崗位的界定,保持了與原政策的一致性,包括空勤干部,在艦、艇、船上服役的干部,在導彈、衛星試驗基地從事試驗或在戰略導彈部隊從事裝備檢驗工作的干部。
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家屬能夠享受哪些待遇?
為無工作無收入隨軍家屬統一辦理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家屬隨軍的干部和士官按職級保障公寓住房,連隊干部和士官配偶隨軍的,休息日和節假日可按規定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
根據7月四總部頒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基層工作指導和管理秩序若干規定》指出:配偶未隨軍又確在駐地長期工作生活的士官,可以同符合離隊住宿條件的其他士官一樣,在休息日、節假日按照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
針對隨軍家屬具體的保障政策有哪些?
按照個人意愿選擇隨軍或不隨軍,軍委總部分別制定相應的待遇保障政策。
1.選擇隨軍的家屬,經批準在部隊駐地統一按城鎮戶口辦理落戶;
2.隨軍配偶由部隊商當地政府部門納入安置計劃,自主擇業享受減免營業稅等優惠政策;
3.隨遷子女可在軍地園校入托入學;
4.無工作無收入隨軍家屬每月享受500至700元基本生活補助,(部隊統一辦理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
5.家屬隨軍的干部和士官按職級保障公寓住房;
6.連隊干部和士官配偶隨軍的,休息日和節假日可按規定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
7.家屬符合隨軍條件而選擇不隨軍的干部和士官,每月享受100元夫妻分居補助。
符合隨軍條件的無工作軍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無論是否隨軍,均享受相關優惠醫療待遇。
隨軍家屬保險繳納條件?
符合享受條件的情況有6種:
1、未就業且無收入的;
2、勞動關系掛靠在企事業單位,實際未就業的且無收入的;
3、從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臨時性、季節性等工作,且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就業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按規定不再領取失業保險金,也不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
5、未就業且無收入,因軍人調動暫時沒有隨調的;
6、國家和軍隊規定的其他情形。
由軍人和配偶共同提出申請,并提供完整證明材料后,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享受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保險待遇。
隨軍未就業家屬保險待遇標準有哪些?
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保險待遇包括:基本生活補貼、養老保險補貼和醫療保險補貼三個部分。具體是:
1、基本生活補貼按照部隊駐地艱苦邊遠程度不同劃分,艱苦邊遠程度越高標準越高。
2、養老保險由個人按規定繳費基數8%的比例繳費,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代扣代繳,全部記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保險關系轉至地方時,國家按照1998年1月1日以后個人各年度實際繳費基數12%的總和計算給予補助,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一并轉移至地方社保經辦機構。
3、醫療保險按照本人領取基本生活補貼的1%標準按月繳費,國家按照同等數額予以補助,全部記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
如何解決好隨軍家屬就業問題?
從實際情況看,隨軍家屬依靠政府指令性安置越來越困難,就業主要方式是自主擇業、自主創業。放寬隨軍條件后,她們隨軍時年齡小了,就業競爭力提高了,有利于促進就業。新的隨軍政策出臺后,需要重點做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暢通社會就業渠道,提高就業安置率。借助地方政府實施“就業再就業工程”的優惠政策,鼓勵和扶持隨軍家屬自主擇業、主動創業。二是充分借助營區消費市場,吸納更多的隨軍家屬就業。一些部隊通過開辦營區服務網點,有效解決了部隊部分隨軍家屬的就業問題。這是個見效快、簡便易行的好辦法,總部將繼續指導部隊尤其是缺乏社會就業依托的部隊做好這項工作。
如何解決好隨軍家屬子女就學問題?
政策調整后增加的隨軍子女都處在幼兒教育階段,軍隊現有幼兒園能夠滿足新增子女入園需求?紤]新增隨軍子女大多數在作戰部隊幼兒園,總部即將下發的《軍隊幼兒園和子女學校“十二五”工作規劃》,對作戰部隊幼兒園和子女學校建設作出規劃和部署,為軍人子女教育提供良好保障。
對新增隨軍家屬的住房保障是如何考慮的?
隨軍政策調整后,全軍新增住房需求共9萬多套(2011年),擬采取全部新建公寓房保障的辦法予以解決,總部已研究擬制了具體計劃。
如何解決好隨軍家屬的醫療保障問題?
新增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家屬,比照現行軍人家屬醫療保障政策給予保障。與有關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指導軍隊各級做好新增隨軍家屬醫療保障與現行政策的銜接配套工作,實力審核、醫療卡辦理、體系劃分、經費核撥等按現行政策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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