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其他工資四類構成。由于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實行的是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制度,而由于不同事單位之間“績效工資”評定標準的“可操作性”太強;因而,績效工資改革提上日程。重慶事業單位工資標準表如何規定的?重慶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新方案是什么?本文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一些關于重慶事業單位工資的相關知識,各位讀者務必以官方發布文件為主,本文僅供參考!
1、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含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下同)中錄用的公務員,均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實行試用期工資待遇。試用期滿后,按所確定的職務、級別執行相應的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試用期和試用期滿后的工資待遇見附表1)。其中:
⑴錄用前連續工齡滿一年及以上的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試用期內工資待遇按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參考錄用前本人學歷、工作經歷和錄用后擬任職務,按照比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低1個級別工資檔次的數額確定,已在本級別最低檔(1檔)的,不再低定。試用期滿后,按所任職務及所定級別比照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執行相應的工資標準。
⑵2006年7月1日及以后錄用到國家規定的我市艱苦邊遠區縣機關工作的各類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不實行試用期工資,從到單位報到起薪之月起執行附表1所列試用期滿后的工資待遇,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渝府發〔2006〕132號文件規定高定2個級別工資檔次。
錄用前連續工齡滿一年及以上的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在2006年7月1日及以后錄用到國家規定的我市艱苦邊遠區縣機關工作的人員,試用期內工資待遇按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參考錄用前本人學歷、工作經歷和錄用后擬任職務,按照比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低1個級別工資檔次的數額確定,已在本級別最低檔(1檔)的,不再低定。試用期滿后,按所任職務及所定級別比照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執行相應的工資標準,其中,如低于相同學歷人員定級工資標準(含高定2檔)的,按相同學歷人員定級工資標準(含高定2檔)執行。
⑶學制六年及以上的本科畢業生,在試用期和試用期滿后分別執行獲得雙學士學位本科畢業生試用期和試用期滿后的工資待遇。其中,雙學士學位畢業生是指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后,再攻讀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第二學士學位且獲得第二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而不是指在一個大學本科期間獲得兩個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或僅獲得兩個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
⑷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試用期工資待遇暫按710元標準發給;未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試用期工資待遇暫按770元標準發給。待獲得學位證書后,再按獲得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工資待遇執行。
⑸試用期間獲得較高學歷的畢業生,可從獲得較高學歷證書的次月起,執行相同學歷人員的試用期工資標準,試用期時間連續計算。
2、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滿后所確定的職務高于附表1所列職務的,其職務工資按新任職務執行相應標準,按學歷轉正定級的級別低于新任職務對應最低級別的,級別工資逐級就近就高靠入新任職務對應的最低級別;按學歷轉正定級的級別在新任職務對應級別以內的,晉升1個級別,級別工資就近就高靠入晉升后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
㈡其他新錄用公務員的工資待遇
經市人事局批準,從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中或社會上錄用的公務員,均實行一年試用期。在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后,分別執行本條㈠款中相同學歷人員的試用期或試用期滿后的工資待遇。其中:
1、錄用前連續工齡滿一年及以上的人員,試用期內工資待遇按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參考錄用前本人學歷、工作經歷和錄用后擬任的職務、級別,按照比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低1個級別工資檔次的數額確定,已在本級別最低檔(1檔)的,不再低定。
2、2006年7月1日及以后從社會上錄用到國家規定的我市艱苦邊遠區縣機關工作的無工齡或工齡不滿一年的各類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不實行試用期工資,從到單位報到起薪之月起執行附表1所列試用期滿后的工資待遇,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渝府發〔2006〕132號文件規定高定2個級別工資檔次;錄用前連續工齡滿一年及以上的人員,試用期內工資待遇按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參考錄用前本人學歷、工作經歷和錄用后擬任職務,按照比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低1個級別工資檔次的數額確定,已在本級別最低檔(1檔)的,不再低定。試用期滿后,按所任職務及所定級別比照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執行相應的工資標準,其中,如低于相同學歷人員定級工資標準(含高定2檔)的,按相同學歷人員定級工資標準(含高定2檔)執行。
㈢與工資待遇掛鉤的碩士學位研究生和博士學位研究生,必須同時具有研究生畢業證和相應的學位證。只有研究生畢業證未獲得碩士、博士學位證或只有碩士、博士學位證未獲得研究生畢業證的畢業生,不能按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研究生的工資標準執行。
二、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
㈠各類學校畢業生的工資待遇
1、直接從大學本科(含雙學士學位的本科生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及以下畢業生中聘用的工作人員,均實行一年見習期,并執行見習期工資;見習期滿后,崗位工資按所聘崗位確定,薪級工資按轉正定級的標準執行(見習期及見習期滿后轉正定級的工資待遇見附表2)。其中:
(1)聘用前連續工齡滿一年及以上的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試用期內按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參考聘用前本人學歷、工作經歷和聘用后擬聘崗位,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按照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薪級工資。
(2)2006年7月1日及以后聘用到國家規定的我市艱苦邊遠區縣事業單位工作的各類學校畢業生,可提前6個月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薪級工資高定2級。
(3)2006年7月1日及以后聘用到優撫、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直接從事病癱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癡呆傻、病殘嬰幼兒和嚴重精神病、傳染病人護理工作,或直接從事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并直接接觸救助對象,以及到殯葬事業單位從事尸體接運、整容、防腐、火化等直接接觸尸體工作崗位上的各類學校畢業生,可提前6個月轉正定級。
(4)對在校期間已在大型國內外藝術比賽中獲獎或在舞臺演出中已經擔任主演以上角色的藝術院校畢業生中的優秀人員,聘用到文化、藝術等部門從事本人所學專業工作的,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可不實行見習期,按所聘專業技術崗位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薪級工資按轉正定級的標準執行。
(5)學制六年及以上的本科畢業生,在見習期和見習期滿后,分別執行獲得雙學士學位本科畢業生見習期和見習期滿后的工資待遇。其中,雙學士學位畢業生是指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后,再攻讀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第二學士學位且獲得第二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而不是指在一個大學本科期間獲得兩個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或僅獲得兩個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
⑹試用期間獲得較高學歷的畢業生,可從獲得較高學歷證書的次月起,執行相同學歷人員的試用期工資標準,試用期時間連續計算。
2、各類學校畢業生,見習期滿后執行本人所聘崗位的崗位標準,按學歷轉正定級的薪級工資低于所聘崗位起點薪級工資標準的,執行所聘崗位起點薪級工資;按學歷轉正定級的薪級工資達到所聘崗位起點薪級工資的,薪級工資不變。
3、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的大學本科(含雙學士學位的本科生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及以下畢業生,見習期滿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但需通過考試獲得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后才能明確專業技術崗位的,在沒有明確專業技術崗位之前,其崗位工資暫按以下標準執行:大專及以下畢業生按13級,大學本科、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學制為6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按12級;其薪級工資按渝府發〔2006〕133號第九條見習期滿后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