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公務員薪酬的進程似乎并未停止。
9月10日,中組部研究室巡視員、副主任張景虎接受人民網訪談,解讀8月末政治局通過的《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張在期間透露,該方案明確提出“健全干部的激勵保障機制”的目標。兩天后,《人民日報》刊出《公務員工資該漲還得漲不漲也得好好干》一文,外界將之解讀為,官方為傳聞已久的公務員漲薪作了明示。
職務工資480元、級別工資498元、工改補貼45元、工作津貼3250元、提租補貼80元……這是一名普通國家公務員的工資條。由國家統發的基本工資1000元出頭,其余80%均是各項津補貼。這份工資條沒有什么秘密,卻是幾次工資改革和公務員內部收入差距的見證。
工資條:超80%是津補貼
陶磊是某中央黨群機關的一名公務員,本科學歷,9年工作經驗,正科級,2013年1月的工資條顯示:統發合計1173元,包括職務工資480元、級別工資498元、工改補貼45元等;工作津貼3250元,交通補助200元,通訊補助130元,提租補貼80元,購房補貼1000元;此外,住房公積金扣款500多;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為0元;應發5833元,實發工資5259元。
這份工資條基本的工資僅1173元,超過80%是津補貼,其中工資的一半主要來源于工作津貼。
這也源于1993年工改提高津貼補貼占比的結果。事實上,現行機關工作人員(包括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是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時建立的。即公務員實行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為主的職級工資制。公務員工資主要由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構成。這次工資改革在國家層面提出建立“地區津貼制度”,各地可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財力狀況制定自身的“津補貼”。
國務院某直屬機構一位負責人事的林姓工作人員告訴本網記者,2006年實行新的公務員工資制度后,公務員工資分為四塊,由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作津貼、生活補貼共同構成。其中,前兩項實行全國統一標準,由中央財政支付;后兩項由地方財政或各部門財政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