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里的失業保險,是給那些因被辭退或者工作單位破產等原因失業的人的社會救助,但是有的人會發現,前后兩次失業,領取的失業金月份不一樣,這是怎么回事?原來領取失業保險后繳費年限就停止累計了,重新就業后如果再次失業,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那么廈門失業金可以領幾個月呢?廈門失業金領取標準有哪些政策規定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廈門失業金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廈門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需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才可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并有求職要求;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且在失業后兩個月內申請有效。
根據以上條件,如果是自己主動離職的是為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
廈門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網絡辦理
想要選擇網絡申報的小伙伴,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2003年7月及以后個人首次就業參保,并且是第一次申請本市失業保險待遇的;或屬于2003年7月及以后個人首次就業參保,有申請過失業保險待遇的,需符合前次失業保險待遇已領取完畢并且不存在失業繳費和申領待遇重疊的前提。
(2)社會保障卡已設置交易密碼并綁定手機號碼。
(3)有本人的廈門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
辦理方式:
(1)登錄市人社局門戶網站網上辦事大廳https://app.xmhrss.gov.cn/UCenter/applybssybxdy.xhtml
(2)按照提示輸入“社會保險號”、“密碼”、“驗證碼”,進入個人業務辦理頁面。
(3)點擊“業務辦理與結果查詢”欄目,進入“本市失業保險待遇申領”選項,根據系統提示繼續操作即可。
2、窗口辦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2)《養老保險手冊》(2006年7月1日前就業的需提供)、《勞動就業手冊》原件(有辦過的需提供);
(3)本人有銀聯標識的廈門市的銀行卡;
(4)2003年以前就業,首次申請失業保險金的,須提供本人檔案(檔案內含勞動合同和招工登記表或市人才中心開具的人才介紹信);
(5)異地調入廈門的須提供調入前地區失業保險經辦部門開具的《失業保險繳費證明》。注意:如果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委托人親筆書寫的委托書、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
廈門失業保險金多少錢
失業保險金能領多少錢,是受到兩個因素的影響,失業保險保險累積繳納年限及廈門市最底工資標準。
根據廈門市政府最新公布的最底工資標準為1700元/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月失業保險金為最底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五,即1445元/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9年的,月失業保險金為最底工資標準的百分之九十,即1530元/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9年以上的,月失業保險金為最底工資標準的百分之九十五,即1615元/月。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時間)計算。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每滿六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一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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