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貴州省財政廳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申請將失業保險基金用于支持企業穩崗,基金將用于職工生活補助、轉崗培訓等方面。
《通知》中明確,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補貼實施范圍由兼并重組企業、化解產能過剩企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及經國務院和省政府批準的其他行業、企業等四類企業擴大到符合以下條件的所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環保政策;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行規范。
各統籌地區對符合條件,并提出申領穩崗補貼的企業,經審核同意后,按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穩崗補貼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穩崗補貼資金將嚴格按照規定項目列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截留、挪用補貼資金等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對行為主體及責任人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符合條件的企業申領度穩崗補貼的資料最遲于3月前報參保地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經審定后在內撥付度穩崗補貼。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補貼政策將執行到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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