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擴大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崗政策實施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青海全面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政策,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持穩崗政策擴大到全省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
《通知》規定,凡依法參加失業保險、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企業所在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及時、準確、真實上報失業動態監測情況的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撥付穩崗補貼,用于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生活補助支出。
據了解,穩崗補貼執行時間自9月起,至2020年12月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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