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調整失業保險費率3月1日起下調至2%
日前,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關于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調整區域內失業保險費率,費率下調2%。
《通知》規定,自3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區域內的失業保險費率暫由現行條例的3%降至2%。其中,用人單位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至1.5%;職工個人失業保險費率由1%降至0.5%。
《通知》還要求各統籌地區一要嚴格執行統一的失業保險費率新標準,及時做好本地區費率調整和失業保險費征繳工作;二要提高失業保險統籌層次,完善省級調劑辦法,推動失業保險省級統籌。發揮基金統籌調劑作用,加大失業保險促進就業及穩崗補貼政策落實力度;三要結合各地區當地實際,抓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盡早組織實施。
《通知》還明確指出,此次調整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職業制度,建立健全失業保險費率動態調整機制,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有效預防失業、穩定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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